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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闻到饭香味的萧红遥,在这旧时代的目标是吃饱穿暖享受人生。

堂姐看不上死活不肯嫁的同厂独居大龄青年沈括阳,是书中未来首富大反派,虽然他还没有发迹,但因其出了名吝啬能攒粮食,所以从来不愁吃喝。

关键沈括阳长得又帅又健壮!

堂姐不嫁她嫁!

萧家原以为沈括阳会看不上话都说不明白的萧红遥,谁知他二话不说就把她抗回了家。

在沈家大炕上,她在他宽阔的背脊上划出了一道道红痕。

他不叫她萧红遥,而是在她耳边叫她小红妖。

翌日醒来,沈括阳把自己攒的粮票和钱全部交给妻子。

所有人都以为沈括阳娶萧红遥只是为了气老萧家的人,都等着他把那傻姑娘给退回去。

谁知道,沈括阳赚钱养家外,回家做饭洗衣伺候老婆,恨不得帮她把澡都洗了。

自打他们结婚,他们家的炕是盘了又塌,塌了又盘。

*

沈括阳第一次见到萧红遥,她正定定盯着他的胸。

此时萧红遥刚穿过来,她饿极了,心里只有死前没有喝到嘴的牛奶:我想喝奶。

沈括阳刚从河水中浮起,他低头看了眼自己那紧致的胸肌……

婚后,他忍不住提醒:不是要喝奶吗?

萧红遥:……

内容标签: 重生 甜文 爽文 年代文 先婚后爱

主角视角林遇梵赵之敖

一句话简介:他给的实在太多!!

立意:爱是永恒

第1章 回到五年前

一道闪电划破夜空,几秒后,传来闷闷的雷声。

黑漆漆的屋里,林遇梵伸手去拉电灯绳子。

拉了两下都没亮,看样子是停电了。

她摸出火柴,轻轻一划,昏黄的光亮照在脸上,她看着镜中的自己,光洁而柔和,比五年后为生活奔波的她要年轻许多,更重要的是,她还没毁容。

仿佛开到荼蘼的花,忽然回到了春末夏初,进入另一个循环。

昨天清晨林遇梵在噩梦中惊醒,过了小半天,她才明白过来,自己复活了。

她从1953年的港城回到了五年前——1948年远东第一大都市,海城。

回到她守寡后的第三年。

为什么会复活?她也想不通其中缘由。

大概是火车出轨,时间倒流了吧。

两天前,她意外得知当年那场害死桂香、害她毁容的火灾竟然是夫家的三哥三嫂所为。

当时她就像现在这样,在黑暗中站了很久。

她在困顿中爬行太久了,万念俱灰之下,决定拉着老三夫妇下地狱。

在去港城北部的短途火车上,林遇梵准备了一壶酸梅汤,正当老三夫妇喝了酸梅汤中毒发作之时,众人身体突然不受控,撞向车厢顶部……

之后做了一场漫长的梦,等再次醒来,林遇梵躺在她婚后住的这间房里。

时间回到了五年前,她刚答应过继老三的小儿子东哥儿作养子。

值得庆幸的是,过继的仪式还没举办,她想要反悔,还来得及。

又是一道闪电划破夜空,林遇梵回过神,手上的火柴已经燃烧过半。

煤油灯点亮了,周围都是火柴燃烧后的焦香味儿。

她翻箱倒柜收捡自己的家当,一件件貂皮、狐皮、鹿皮做的大衣和袄子,都是值钱的上等毛皮,是她母亲给她的嫁妆。

上一世,她辛辛苦苦把这些皮草背到港城去,结果发现那边天气几乎用不着,来不及去典当,就被那场大火给烧了,不,不是烧了,是被老三偷走,白白浪费了那么好的料子。

还不如现在把东西整理出来,找机会换成钱。

这个世界上,只有金子才是最可靠的。

比人可靠。

把箱笼收拾好,天已露白。

林遇梵打开衣柜,挑了件稍微喜庆点的枣红色暗花旗袍,换上后,站在镜前打量着年轻了几岁的自己,她这瘦而不柴的身形,穿旗袍最是好看。

胸不大,但饱满柔软,腰肢纤细,翘臀的弧度既含蓄又诱人。

最重要的是,脸好看!

把旗袍扣子扣好,桂香提着鹅颈烧水壶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