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好汉饶命(1 / 2)

严世蕃最大的长处是聪明。最大的短处是性子急。

他抬高嗓门:「爹,那些人动了!」

屏风内,严嵩不发一言。

严世蕃道:「爹。这事简单的很。谁让皇上一时不痛快,严家就让谁终生不痛快!我已让督捕司的死士们出发了。」

屏风后终于传来严嵩苍老的声音:「哦。」

严世蕃坐到椅子上,端起一盅茶:「哼,今夜因那条名叫严青词的狗,不知有多少颗人头要落地。啊,爹,儿可没骂您是狗啊!」

屏风后的严嵩没有搭话,只是又重复了一遍:「击磬鼓以镇诰兮.......」

似乎在严嵩看来,天底下再大的事也没有给嘉靖帝写青词重要。

严世蕃放下茶盅:「爹,下句嘛.......接『听秋水之谓晨风』。如何?」

屏风后的严嵩重复了一遍:「击磬鼓以镇诰兮,听秋水之谓晨风......嗯,妙。」

史书载,严世蕃擅诗词。严嵩所写青词,多为严世蕃捉刀。

严世蕃起身:「爹,儿这回杀人跟您打过招呼了啊。儿回房去等消息。」

严嵩却道:「慢着。」

严世蕃站住脚:「爹,你还有别的吩咐?」

严嵩道:「你忘了一件事。」

严世蕃很是自信:「这桩事的前前后后,儿都已思虑周全了啊。称不上是算无遗策吧,至少也是万无一失。」

屏风后的严嵩语气平缓的说:「事罢,告诉他,给那条狗改个名字。」

且说髫髻山中。

酒坛里的蜂蜜已经快被火熬见了底。陈矩心灰意冷,以为今夜恐怕要无功而返。

然而林十三却成竹在胸:「别急陈兄。半个时辰前掖乌龙已经在附近了。只是不敢轻易现身。」

陈矩问:「你说它观望了半个时辰?」

林十三道:「灵犬比人更有耐心。但总有它按捺不住的时候。」

正说着话,一个黑影狗狗祟祟从草丛中钻了出来。它警觉的踱了几步,四顾张望。在确定没有危险后,它终于飞奔向酒坛。

借着酒坛下的火光,林十三看清,奔向酒坛的正是掖乌龙。

陈矩压低声音:「严青词。没错,是它。」

掖乌龙在酒坛边转了转,看到酒坛里的蜂蜜因受热冒着泡,它又馋又不敢下嘴很是懊恼,围着酒坛转着圈。

突然间,它发现了不远处躺着一只野兔,野兔身上也散发着蜂蜜的香气。

掖乌龙兴奋的摇着尾巴,几个箭步窜到了野兔身边。

它先狂嗅了野兔一番。这味道,这肥瘦,真是妙他娘给妙开门,妙到家了。

掖乌龙张开嘴,亮出利齿,正要下嘴。突然它一阵晕眩,四条腿晃晃荡荡站不稳。

恍惚间它甚至有种错觉,自己的尖牙咬到了自己的鼻子。

片刻后,掖乌龙轰然倒地。

林十三笑道:「得手了!」

说完他快步跑向掖乌龙。陈矩和背着王小串的孙越紧跟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