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军从西贡来到了尖沙咀,找到李信,就说了一句话:“老板,我以後跟着你,他俩不行。”
建国和小富没有说话,他们也认为跟建军比,他们不行。
李信明白建军的意思,这两天火药味太浓,建军是不放心他的安全,这才过来的。
李信拍了拍他的肩膀,脱掉衣服,露出了一身腱子肉,直接跳到拳馆的拳台上,又对建军勾勾手指。
太子拳馆的里的人,都围了过来,看热闹这事,是不分人群的。
信哥要打擂台!
飘忽在台下起哄:“信哥,行不行啊?不行我来。”
建军脱掉风衣,黑背心包裹着健壮的身躯,看着很是唬人。
三招!
建军冷酷的脸有点发红,回到台下穿上风衣。
开口说道:“老板,能打是不行的,要有人能给你挡枪才稳妥,他俩反应不过来,以後我给你做保镖队长,他俩给我打下手。”
拳馆里想起了“嘘!”声。
今天李信高兴,让拳馆里的小弟出去买酒,要跟这些老兄弟喝点。
花尾蛇来到他身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阿信,我不想混了,能不能给我找个饭辙?”
李信没有一丝犹豫,搂着他的肩膀说道:“花花,以咱俩的交情,别说是个饭辙,就是吃口饱饭都没问题!以後就跟着我混,太子罩不住的。”
“他脑子里都是肌肉,没有一点别的东西,现在他的地盘也稳固了,以後你跟着我,给我帮个忙。”
太子在旁边笑骂道:“靠!阿信,没有你这样的,花花就是想过点安稳日子,你这还损上我了。”
嗯,花花是李信给花尾蛇起的小名,很萌的!
萌萌,你给我站起来!
他们三人都是金刚的心腹,关系就不用说了,都是兄弟。
花尾蛇身手凑合,但是他的人脉很广,三教九流没有他不认识的。
三人不光是一起扎职,还有兄弟情义。
李信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朋友,就是花花。
别人都说他很毒,但是,他们这些熟悉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没事就去孤儿院献爱心。
不是做表面文章,是真的在用他的行动在做这件事。
江湖中为数不多的一个好人,是不是很割裂?
就这麽操蛋!
今天一场酒,喝的酣畅淋漓,都很尽兴,没有外人,都是以前的老兄弟,没有拘束,没有客套。
真的很爽!
……
第二天。
洪兴总堂。
蒋天生坐在主位上,滔滔不绝的吩咐众人要小心,现在江湖上火药味太浓,别让人趁机偷袭。
他身後的哼哈二将,又开起了小会。
“阿信,你现在威了,跟外面两个大字头合作生意,以後出去可以横着走了,别人都要给你让路啊!”
“那有什麽用?也就小事他们能帮手我,要是利益太大,你看他们是什麽态度?不第一个出手,都算他们仁义啦,我很清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