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一想,自己打的獐子,傻狍子,梅花鹿,野鸡野兔,小三百斤肉,自行车是甭想了,距离太远,即便带的了,那麽远谁来骑?
於是乎,二人点头。
“这就好理解了,明天虎子要去城里送货,他们回来了,我们才能离开,不然马车不够用,总得把正事干了,再送你们离开吧?”
这样讲,两兄弟就懂了,确实,狩猎队为了保持猎物新鲜,都是尽早送过去,如果时间允许,当天就会送过去,只是人家采购科也需要下班,所以才拖延到第二天。
虎子等人六点多起来吃早饭,然後装车,送过去,回来,时间加在一起,差不多九点能返回到三水湾,苏宇刚好送他们回去。
至於说马匹不需要休息吗?不需要,因为拉猎物虽然很累,但距离太近了,从三水湾到县城,大半路程都是油漆路,很好走,不费力,即便有土路也只是一段路,这麽近距离,对於千里马来说不算啥,他的青鬃马算不得千里马,但也是良驹一匹。
所以这点耐力还是有的,而且也没啥重物,不值一提。
“好,那我们回去休息了,表哥晚安。”
打了招呼,两兄弟回了东屋睡觉,苏宇也回到了自己被窝里。
黄夙娥侧着身子,正睡着香甜呢,殊不知,她翘着屁股,睡觉的样子,让苏宇燥热难耐。
“坏了,是不是吃了鹿肉的心,导致的?”
从野人,到狼王,从人到畜生,都有一条规矩,要把猎物的心脏交给最勇敢的战士享用。
假如人类来到一个野人部落,人家给你一颗跳动的动物内脏,不要紧张这是最高待遇,表达歉意的,只有部落里最勇敢,最受人尊敬的人才配享用他。
这条规矩,奇奇怪怪,但它跟猎人息息相关,所以自然在猎人行业里流传了,像是今天的梅花鹿,被开膛破肚,它的心,就有人做好了,端给了苏宇享用,别人也没有意见。
苏宇作为东家,理应享受最好的,虽然梅花鹿的心未必是最好的,但它寓意好啊,最勇敢,最尊敬的人才配享用。
上过初中的都知道,鹿肉是大补,鹿血同样如此,那麽它的心有这个功效,很合理,绝不是苏宇老色批犯了。
於是乎,苏宇情不自禁就摸了过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东屋刘百两兄弟,刚要睡下,就听到了隐隐约约的动静。
“哥,你有没有听到什麽奇怪的声音?像是……,像是娇喘声?”
作为即将成年的刘百,当然听到了而且不仅听到了,还听懂了,只是刘民还小,或许真不懂。
“别瞎听,赶紧睡觉。”
“不是哥,你听不到吗?真的有声音?这声音怎麽那麽熟悉?好像是……。”
眼看弟弟即将猜到了答案,刘百上去就是一巴掌,正中後脑勺。
“你太累了幻听吧?哪有什麽声音?滚回去睡觉去。”
一把拉过刘民,推着他进入了被窝。
他自己偷偷看了北屋一眼,想到表嫂那脸蛋那身材,情不自禁咽了一口唾沫,自言自语道:“表哥……真努力。”
然後自顾自躺着,把被子蒙在了头上,我只要听不到,就不会胡思乱想。
青少年,或者说发育期的少年,很容易多想,尤其是对大姐姐,那简直叫没有抵抗力,他也知道这麽想表哥的媳妇不好,可难免大脑不听使唤。
索性直接蒙头睡下,嘴里还骂骂咧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