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
王婆子和锦绣也颇为熟悉了,见锦绣早早的就过来了,笑着说道:“你来的真是早,哟,都穿上新发的棉衣啦!”
锦绣嘻嘻笑着转了一圈,记忆中还是在年幼的时候穿过姑姑亲手做的棉袄,现在忽然又有机会穿这样的衣服,还真是不太习惯。好在她一向随遇而安,适应能力极强。不一会儿就习惯了举手投足间的笨拙感。
“阿秀!”熟悉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锦绣惊喜的回头:“爹!”是金大恒来了!
锦绣如燕子投林般飞扑了过去到金大恒的怀里,金大恒没有预料到女儿的热情,被弄的有些手足无措,脸都有些红了:“我来接你回家了。我们走吧!”
锦绣感觉到金大恒的别扭,暗笑古代男人的古板,抱自己的亲闺女怕什么嘛,又不是什么野女人……呸呸呸,童言无忌大风吹去!怎么想到那腌臜事情上去了。
“嗯,爹,我们一起回家去。”锦绣笑着挣脱凯金大恒的怀抱。
金大恒悄悄的松了口气,和蔼的笑道:“你母亲在家里赶绣活儿,实在是抽不出空来,今天就让我来接你了。哦,还有,顺子担心我身体不好,偏要跟着我一起过来。来,快见过顺子哥。”
锦绣早就瞄到了金大恒身后那个有过一面之缘的男孩,心里很是奇怪这个不相干的外人跟着来接自己回家做什么。不过,当着顺子的面这么问好像太没礼貌了,因此锦绣很客气疏远的叫了声“顺子哥”。
顺子憨厚的笑了笑:“阿秀,多日不见,你长高了。”比原来更加好看了。顺子在心里默默的补充了一句。
在顺子的眼中,穿着簇新棉衣梳着两条辫子的锦绣神彩飞扬,巴掌大的小脸闪烁出令人炫目的秀丽。和以前那个木讷的乡下丫头迥然两人。
果然是在富贵人家待的久了,伙食好身体发育的快,就连谈吐见识也都和以前不同。再也不是那个整天跟在他后面嚷着“顺子哥等等我”的那个跟屁虫了。
顺子挥去心里冒出的那一点点黯然,安慰自己:阿秀年龄渐长,已经懂得男女有别,见了他再欢喜也得含蓄点嘛!这么想着,心情又好了起来。
三人一起往回走,路上自然免不了要说些闲话。说的最多的就是金大恒:“……这一个多月送孩子到我这儿来读书的越来越多,有六七岁的,也有十一二岁的,现在有七八个孩子了。我特地收拾了一间屋子出来……”
锦绣微笑着倾听,见到金大恒神情喜悦,心里也有说不出的开心。
多了事情忙碌,金大恒的精气神果然好多了。再加上穿了厚实的冬衣,再不像前两次见到的时候那样瘦骨伶仃轻飘飘的。
顺子默默的走在旁边,时不时的也插上两句嘴。
锦绣听了会儿就明白过来了,原来顺子现在也做了金大恒的学生了。
听金大恒的口气,顺子似乎不是天天都来上学……
锦绣用心聆听,从金大恒和顺子的对话中知道了不少事情。
顺子他爹是个小手艺人,平时编些筐子篮子之类的拿到集市上去卖,也有人会主动找上他定制这些东西,靠着这手艺勉强能够养活一家人。
顺子跟着他爹学了几年的手艺,别看他才十二岁,已经能帮着他爹做事情赚钱了。他爹当然舍不得让顺子出来读书识字,原因是“既耽误时间又浪费钱的,手艺人要识字做什么”。
可顺子却异常的坚持,和他爹在家闹了好几天。最后他爹让了一步,来读书识字可以,不过,不能耽误家中的事情。因此顺子读书是间歇性的,隔上两天来一次。
锦绣看向顺子的目光带了些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