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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还是先引导他开始识字习字才对。有些道理需要慢慢的教。”前辈子就是搞教育工作的,锦绣说起这个话题来可以滔滔不绝讲上两天三夜不歇息。

金大恒讪讪的一笑,也觉得自己有点性急了,吩咐锦绣去把书架子上的三字经拿来。

锦绣心里一喜,看来以前的锦绣的确是认识一些字的,不然金大恒也不会叫她去拿书。

到了屋里,锦绣直奔书架而去。这个书架早已老旧,不知道有多少年代了,书架上的书不算多,大概几十本,也都是旧书,也不知道有多少年的历史了。

锦绣一眼就看到了三字经,拿了出来随意的翻了一下,好在她以前古文功底好,在大学里选修过古文,所以读是不成问题。书法也稍有涉及,估计绝不会写的难看。

锦绣拿着书出了屋子,将书递过了金大恒。

金大恒拿到书以后爱惜的摩挲了几遍,叹道:“自从去年辞了教馆的事情,我就再也没翻过书了。”看来对教馆先生一职非常的留恋。

金大恒年少时中过秀才,之后再也没考中过功名,无奈之下在教馆里谋得一席之位还能勉强维持一家生计,现在却是连这一点微薄的薪资都没了。一家都得靠着丽娘和小小的锦绣支持着,真是让人顿生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感慨!

金大恒领着阿亮识字,阿桃的头也凑了过来。金大恒微笑着说道:“别人家的女儿都不识字,我金大恒的闺女却都要做识字的,以前阿秀跟着我认了不少的字,现在阿桃也来跟着我学。多读些书总是对人有好处的。”

锦绣心里很是安慰,金大恒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好在一点都不迂腐,以前的锦绣既然识字那她就再也不用担心自己识字这个问题了。一块大石头就此落地。

不知道是心情好还是太阳暖烘烘的缘故,金大恒的咳嗽居然好了不少,再加上专心的教阿桃阿亮读书认字,金大恒过了好长时间才咳上一声半声。

锦绣虽然能认识三字经上面所有的字,但是却没有真正的看过这本书。最多就能背上来前面最出名的几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之类的,见金大恒一句一句教,不由得也跟着一起念了起来。

金大恒教起书来很是认真,每读两句必要停下来讲一讲其中的道理。锦绣在旁边听的津津有味,暗暗想道:金大恒在教馆里待了几年果然没有白待,上起课来头头是道,即使是她这个专业人才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金大恒在家里就这么待着还真是屈才了……

金大恒偶尔注意到锦绣深思的目光,忽然有一种局促不安的感觉。那种审视的目光就像是多年前他还是孩子时被先生盯着背诵的情景,既忐忑又不安,唯恐自己做的不好。

“阿秀,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金大恒忍不住问道。

锦绣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失态,故作坦然的一笑:“我好久没跟着爹念书了,所以刚才走神了。爹,你有没有想过再去找家书馆?”

金大恒没想到锦绣会提起这个问题来,楞了一楞,旋即苦笑:“我当然想,可是方圆十里一共就两家小书馆,里面的教席之位都满了,哪里容易找的到。更何况我的身子时好时坏,天天做事根本吃不消。”

说起这些,金大恒忍不住就要长吁短叹一番,虽说在教馆里拿的薪资微薄,到底受人尊重,再者他身虚力微根本做不了其他的重活,说起种地更是门外汉。唯一拿的出手的就是读了几年的书考中过秀才,如今举目四顾,想做点别的却是有心无力。

没有本钱,做不了生意。没有手艺,做不了手艺活。没有力气,做不了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