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两人也亲得温柔。
奚听舟喜欢接吻,那区区零点零零几平方的肢体相连,却能建立起深刻的情感纽带。
接吻和口欲,都通过嘴巴实现,口腔里的触感柔滑,让奚听舟想到很多美味的食物。
麻婆豆腐?蒸水蛋?焦糖布丁?总之又嫩又滑,不需咀嚼,入口即化。
想含住,想吞下。
如果说口欲让生理满足,那么接吻能让生理和心理都能满足。
双唇张张合合,下颌高高低低。仿佛时间在唇舌间暂停,能忘掉所有的纷纷扰扰。不,不是暂停,是加快了流逝,时间还是不够,只想天长地久、一瞬白头。
情到深处,嘴角泄出两声难以自禁的轻哼。
牧忱稍微抬眼,对面的青年浓密的眼睫毛像只蝴蝶一样在眼前扑闪。
跟男人接吻和跟女人接吻不太一样。牧忱仔细分辨,即便都是予取予求,他却能清晰地分辨出自己怀里是个男人。
有些新奇,自己居然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荷尔蒙会驱使你做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那就交给冲动和感性吧。
也不是件坏事。
那清晰而强烈的响声,是心脏跳动的声音。
像刚倒进冰凉的杯子里的威士忌般醉人,越好的威士忌越适合纯饮,不需任何冰块,不需兑任何饮料,醇厚绵长,想小口抿进嘴里面细细品尝,只愿长醉不愿醒。
舌尖卷着缠着,黏黏糊糊。
那个人正沉迷地跟自己热吻,无声地诉说着热爱和喜欢。
喜欢......
突然发现,他没有听过奚听舟亲口说一句“喜欢”。这个青年表达了很多次爱意,但每次都是在马甲的掩盖之下、对着另一个人说的。可惜之余又有些懊恼,以后该怎么跟他解释,这个1姐姐,就是牧忱本人。
转念又意识到,他好像,也没有跟奚听舟说过一句我喜欢你。抒发爱意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上嘴唇跟下嘴唇一碰,“我喜欢你”可以说百次千次。可是牧忱总觉得语言没有行动来得实在,嘴巴说得再好听,假若存了欺瞒的心的话,那又有什么意义?陈初晴不就是被董豫的花言巧语给蒙骗的么?
一吻完毕,牧忱捧着奚听舟的脸,拇指温柔地抚摸着嘴角。他们坐在树干上,接完吻的奚听舟眼睛亮晶晶的,湿漉漉的,嘴角漏出一个浅浅的微笑,是满意的晕乎乎的笑容。明明是坐在榕树上,看到喜欢的人笑容绽开的时候,牧忱觉得自己似乎闻到了漫天的栀子花香。
甜滋滋的,甜到了心里头。
虽然行动比语言更重要,但是爱意又何必隐藏呢?牧忱的一句“我喜欢你”正酝酿在胸口,情意绵绵的暧昧被一声响亮又绵长的“咕噜噜”打断了。
两个人都愕然了。
意识到这是奚听舟肚子里发出的响声,始作俑者满脸通红,见证者抚掌大笑,笑完还不耻调侃道:“......怎么,我过于秀色可餐,让你饿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