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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天子 有酒 4720 字 24天前

手,荀听看了一会儿他的手,将他的手掌翻开,写道——

“荀。”

“这是你的名字吗?”

荀听点头。

他继续写道:“这里是哪。”

“我们处在南希伯领地东南方,第五区边陲,非常靠近明睛大荒。“麦蒂似乎没有一点戒备心,他对荀听道,“你在这里做什么?你本来要去哪儿啊。”

“我来这送葬。”

写完之后,荀听手指停着不动。

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

“唔,你无处可归吗?”

荀听点头。

麦蒂想了想,主动说:“我们要去南希伯联邦主城觐见卡佩斯总统,你要一起吗?”

荀听眨了眨眼,写道:“好。”他又接着写了一个“谢”字。

于是麦蒂高兴地朝身后道:“阿序——我想再带上他!”

荀听这才发现,洞窟的暗影里,还安静地依靠着一个人。

那人从阴影中走向火光。荀听看清,那是一个非常高大的女人——若按照原世界的身高,荀听能与她平齐,但目前以原主的高度,恐怕要稍矮几厘。

此女名为战止序,她身材劲瘦而健壮,身着黑色的皮革佣兵装。她的红瞳轻轻一眨,在荀听身上扫了一眼,回复麦蒂道:“随便。”

她在篝火旁蹲了下来,把一只用木签扎好的兔子放在火上烤,原来她刚才是在那里处理食材。

“阿序是刹门之神的化身,她会保护我,”麦蒂骄傲道,“你不用担心被怪物追杀啦。”

荀听大概知道麦蒂如此天真无防的原因——有这样一个强大的护卫傍身,事事都有兜底,即使在外,也不用每时每刻都吊着警惕心。

荀听写道:“你知道,追我怪物,是什么?”

“有一种朽神叫做眼蛾,你听说过吗?它会把尸体掏空当成产卵的窝,成熟的时候,好多眼珠就会把尸体撑到爆炸,然后飞出来!”麦蒂绘声绘色地说,“有个贪财的老富豪,在死之前把眼蛾放到了自己的肚子里。他每天吃金粒做的米饭,喝融化的金水,最后把自己变成了一只金蛹,在他身体里孵化的眼蛾也被他养得变了样子,如此这般,他不仅自己也变成了金币之身,以后每一个试图去偷他钱财的盗墓贼也都会变成他的‘钱’。”

荀听想起那几个被金钱眼蛾吞没的强盗,叹了口气,他像是目睹了一场童话寓言的在现实里的投影。

麦蒂却说:“不是编造的哦,这个富豪就是我的曾叔祖父。”

荀听一噎。只见麦蒂托着腮,说道:“我奶奶说,从前我们家就住在附近,家族坟墓也在此地,直到厄婴之灾二次爆发,我们才搬家的。”

那具黄金人俑居然还是麦蒂的“亲戚”。荀听忍不住写道:“曾叔祖父的遗体,怎么办?”

“当然是用‘圣光’烧了。又没什么用处,曝尸荒野太危险,埋回去又占地方。”麦蒂平淡地添了一句,“而且他的样子丑死了。”

“……”

麦蒂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圆柱。他神秘地摇了几下,又拍了拍圆柱底部。

圆柱顶面直接发出一束耀眼的光束。这与荀听使用神赐“圣体”时,产生的灼热光芒很像。

“看,这是阿序给我做的礼物!里面装着记忆材料石,刻录了乜伽女神的神赐‘圣体’,使用它可以烧掉污秽之物,也就是低级的厄化怪物。”麦蒂说,“厉害吧,我叫它‘圣光集束之灼热圆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