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陪伴(2 / 2)

全能大画家 杏子与梨 5409 字 2个月前

「蔻蔻?hello~」

顾为经对蔻蔻点点头,想要打个招呼。

「对了,有件事我应该要——」

「嘘。」

蔻蔻鼓起腮帮子,竖起手指在嘴唇间拉过,做了一个别说话声的卡通手势。

「闭上嘴,只用鼻子吸气。把呼吸的间隔拉长,跑两三步一呼,跑两三步一吸,保持一致,通常我更加喜欢把每次吸气的节奏都落在右脚上,看你自己更加适应什麽样的节奏喽。」

蔻蔻眨眨眼睛。

「跟上节奏,姐姐带你跑。」

说完,妹子不等顾为经做出反应,就转过身,脚步轻快的向前跑去。

顾为经原地停留了几秒钟,一言不发的跟了上去。

看到蔻蔻的一瞬间。

顾为经脑海里又回忆起了上个周末,树懒先生对他所说的话。

【有些时候,为了一棵树,放弃一整片森林,看上去很愚蠢。但一棵春夏秋冬永远只为你绽放的花树,也是那些花丛浪子永远无法触及的风采……】

【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尽善尽美,即要也要的选择题……重要的只是勇敢的做出选择,明白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是什麽。】

【……】

情感大师树懒先生那些极其富有哲理的话语,在他的心中不断的流淌而过。

「是把一切都处理好的时候了。」

顾为经对自己说道。

「跑完步,就把该讲的话,全都讲清楚吧。」

顾为经下定决心,迈步跟上了前方的蔻蔻。

随即他有点尴尬的发现。

这并不容易。

蔻蔻看上去是那种粗线条,大大咧咧的妹子。

实际上。

顾为经很明白,蔻蔻心思要比很多人想像的细腻敏慧的多的多。

她似乎有一种抓住每个人身上情绪的天赋。

非常准确的把握到了顾为经身上复杂的神色,有意控制着两个人的距离,不想让他开口。

顾为经跑的快,蔻蔻就带的快。

顾为经跑不动了,蔻蔻就慢下了节奏。

男生比女生在体育运动上,先天就有体力优势。

但那也得看谁和谁。

顾为经不胖。

体力肯定比学校里的阿宅们好上一点,但好也有限,坚持晨练也就是能让他在体育考试达到及格的水平。

蔻蔻这样从小就唱唱跳跳,练舞蹈的妹子,论体能能打他两个。

蔻蔻说要带他跑。

整个跑步的节奏,也全部都稳稳的在蔻蔻的掌握之中。

一圈。

两圈。

三圈。

……

不远不近,两个人之间始终都保持着5米左右的距离差距。

顾为经调理好的呼吸,跑的又要重新岔气,快要累趴下的时候,那个肉粉色的人影再次出现在他的身前。

「以前我经常和我妈妈一起跑步。我妈妈以前是搞音乐剧的,听说她小时候,我姥爷是个不大不小的小生意人,家庭条件还不错。老实说,我一直觉得我爸爸当年娶我妈妈,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我姥爷家有钱可以帮他在仕途上打点的缘故。」

「但无所谓,不算那种纯粹金钱至上的婚姻。他们两个感情还可以。至少我爸爸妈妈对我都挺好的。即使阿姨现在又怀了孕,我爸爸依然还是对我很好。阿姨也在我面前小心翼翼的,怕我心中有看法。」

蔻蔻主动放慢了脚步,忽然率先开口。

顾为经跑的气喘吁吁,狠狠的倒了两口气。

随着新鲜的空气涌入,有点迷糊的大脑才反应过来,蔻蔻口中的阿姨指的是她的后妈。

话题猛的一下切入到有些沉重的家庭问题。

顾为经不知道应该怎样接口。

只能轻轻「嗯」了一声。

「那年头在缅甸肯定没有什麽好的学音乐歌舞的地方,我妈妈从小到大其实有一大半的时间,是在泰国度过的。九十年代,泰国正是所谓亚洲四小虎之一,在九八年金融危机以前,发展的很迅速,有专业的艺校。生我以前,她曾经差点就有机会去日本的宝冢剧团交流留学,那是一直是她的梦想之一。但是那时我姥爷的生意破产,即没有钱去贿赂学校审核名额的考官,也支撑不起她追逐梦想的花销了。」

蔻蔻领先顾为经半个身位慢慢的跑着。

声音消散在迎面吹拂而来的风中。

「她后来变得疯疯癫癫,可能也有很大的一部分这方面的原因。这是大人告诉我的事情。反正在我小时候开始记事以来,我妈妈一直都是那个神叨叨的样子,有点像祥林嫂,每天都有几个小时沉浸在身为剧院女主演的幻想之中。即使我们家方圆一百公里内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剧团。」

「市里最大的剧院还是英国人1892年建的。比我爷爷的爷爷的年纪都大。」

「可她还会莫名奇妙的开始宣称要筹备演出,还经常会带我在公园里跑步,表示优秀的台柱子必须要保持极为规律的形体训练。」

「我至今都记得,每周末小时候我妈妈要求我的跑步项目。30分钟匀速跑,不要求速度,但要求心率控制在150次/分左右的样子。12分钟变速快慢跑,心率在120次到170次之间。接下来是高抬腿跑丶侧身跑,后蹬跑……」

「那时候我经常会一跑就跑到晚上,整个人被晒的被尘土挂的脏兮兮的。」

顾为经脑海里想像着。

破败的市立公园昏黄的无人路灯之下,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带着一个被阳光和尘土裹挟的小姑娘呼呼呼的跑过,筹备并不存在的想像中的演出场景。

整个镜头都像是一段老式泛黄的电影胶片所播放出的无声的镜头。

有点莫名的诡异。

更有些刻骨的辛酸。

「跑完步后,我们会去街边的小店里吃一碗炸鸡排饭,我妈妈不吃,就看着我把它吃完。那是每周唯一一次的她心中可以接触高油高盐垃圾食品的放纵日,据说是她在曼谷上学时养成了习惯。」

「她会对我说,蔻蔻,快快的长大,女大十八变。长大了你就会变成一个漂漂亮亮丶粉粉嫩嫩的,能当大明星的女人,就像童话中的魔法一样。」

顾为经身前,那位漂漂亮亮丶粉粉嫩嫩的妹子侧过脸,望着他:「跑步很累,但是我每一周都盼望着和我妈妈一起出去跑步,风雨无阻。」

蔻蔻笑笑说:「我爸爸一直以为我是嘴馋。有些时候周末天气不好。他会和我说『蔻蔻,爸爸去店里把鸡排饭给你打包回来,今天你和妈妈就不出去了好不好?』我每一次都拒绝了他。」

「我从来喜欢的都不是那一份鸡排饭,每次我妈妈带着我跑步的时候,她都很安静,空荡荡的公园里,只有两个人的脚步声呼应的响起,脚步声像是四手连弹的钢琴。很少很少的时候,妈妈会在休息的时候吊吊嗓子,哼一哼歌。有些时候是贝利尼的《圣洁女神》,有些时候是普契尼的《今夜星光灿烂》,还有一次,应该是卡米尔·圣桑的《我的心为你的声音》而敞开。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具体的乐章名字,我只觉得那样的妈妈漂亮极了,她不是个疯女人,而是我心中真正的台柱子。那一刻,我真的相信她正在准备某一出盛大的演出。」

「跑步,是我人生中妈妈带给我的最有陪伴感的事情。」

蔻蔻停下了脚步。

「顾为经,伱知道麽?不考虑体育课,你是我人生中第二个选择的一起跑步的同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