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血蛛公,父与子(2 / 2)

食飨之诗 北川南海 6478 字 1个月前

伊安的语气起伏:「我同样意外,这是五环法术,它却掌握得如此迅速……你的魔宠,实在都很不一般。」

叶芝有些感慨。

雪鴞可是让坎德拉都自愧不如的魔法天才。

【暴风雪】作为五环法术,整个金狮掌握五环法术的法师都屈指可数。

等到了伦都,足以给雪鴞一个发挥的舞台!

离开雪林之后,叶芝骑着雪豹返回领地,收到莉莎的汇报,称领地里的血族抓住了,他们是跟随商队一起混进领地,现已用木桩刺穿心脏,防止他们诈尸。

「商队?哪里来的商队?」叶芝问。

「是走水路,从威克港到白鱼港来的。」

「照这麽说,血族也已经开始渗透托马斯的领地了。」

叶芝眼神微微闪动,低声道:「【血蛛公】是王国内的某位公爵…我得把这公爵挖出来才行…」

叶芝暗自摇了摇头。

「唉,一说到查案,恐怕又要和某位柯学家一起行动了!」

*

威克港,商会驮队往来,港口停满船只,喧闹声透露一派繁荣。

领主的城堡前,汇聚了一批形形色色的行人,指着挂在城门楼的三具尸体窃窃议论。

「他们犯了什麽罪?」一个矮人粗声道。

「看他们那尖牙利齿丶脸色苍白的样子,八成是吸血鬼!」半身人语气忌惮。

「血族就该全部吊死!」商人绑着头巾拈着小胡须,吹捧道,「托马斯公爵果然英明!」

年轻学生手指道:「告示上写着了,这帮家伙是猩红结社的血族,将人类转化为血仆所以处死…告示还说,任何发现血族与猩红结社线索的人,都可以向领主检举,赏金——」

学生瞪大了眼睛,惊呼道:

「五十枚金币!」

人群轰动了,矮人喘着粗气,半身人难以置信,商人双眼通红,写满贪婪与扭曲的神采。

五十枚金币,足以买下一个年轻貌美的伊苏族女仆,让一户人家五年衣食无忧!

「我检举!这个商人鬼鬼祟祟,一看就是血族的狗腿子!」

「我看你才像五十枚金币!」

「吵什麽呢?血族大白天怎麽会出现?况且血族是没有影子的——」

「嗯?等等!你,转过身去!」

卫兵队长瞪向一个裹得严实的黑袍身影。

倏地,黑影冲出人群,队长嘶声大吼:

「卫兵,抓住他,别让五十枚金币跑了!」

城堡内,一对父子正在下棋,窗外的噪音飘进少年的耳旁,让他心不在焉。

少年约十六七岁,鼻梁高挺,金发碧眼,器宇轩昂,正是心浮气躁的年纪。

「下棋不可分心。」托马斯又胖回了原来的体重,堆着双下巴,和蔼地拍了拍少年脑袋,笑道,「做什麽事都是一样。」

少年和父亲一个名字,人们称他为『小托马斯』,沉默片刻,不解问道:

「父亲,您这麽大张旗鼓地对付猩红结社,不怕遭到结社的报复吗?」

托马斯眯起眼睛,冷冷注视着少年,少年羞愧低头,过了许久,才听父亲缓缓开口。

「不论是结社还是血族,亦或是那不见首尾的血蛛公,都永远只能躲在暗中。暗中的敌人,固然可怕,但不值一提。」

少年惊讶抬头,道:「您是说,正大光明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

「是的。」托马斯正色道,「因为真正的敌人,不仅仅是你的敌人,更是你的朋友,你必须从朋友身上学到东西,然后把他击败!」

少年微微皱眉,沉声道:「既然血族不值一提,那麽,谁才是我们真正的敌人?」

托马斯笑了笑:「二十年前,我与伯朗第公爵丶哈德森公爵追随陛下,征战北境,豪取晨霜岭之役的大胜,他们无不是当世人杰,我与他们相见恨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

少年愕然,不由道:「可是,您和哈德森公爵不是死敌吗?怎会是好友?」

「人是会变的,仇敌会成为朋友,朋友当然也能变成仇敌。」托马斯公爵搓着双下巴,「关键是,我学会了新的东西,而哈德森没有,所以我赢了,他成了阶下囚。」

「什麽东西?」

「藏巧于拙。」托马斯没有隐瞒,「你必须让别人觉得你很愚蠢。」

少年若有所思:「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觉得别人愚蠢。」

托马斯含笑道:「你觉得伯朗第家族中,谁最愚蠢?」

少年张了张嘴,摇头道:「以前我很肯定,现在我不敢确定了。」

托马斯眼底闪过一丝冷光:「这是因为剑已出鞘,不用再藏拙了。」

「你还没有到该出鞘的时候。」托马斯眼底满是慈爱,「所以,你这趟前往伦都,必须谨慎再三。」

「那什麽时候才能出鞘?」

「竞技大会之上。」

托马斯目光微凛:「到那时,世人都会知道,你尚未成年,就已是四环!」

少年的神情没有丝毫动摇,沉声道:

「父亲大人,我想请问…叶芝·伯朗第会是我的对手吗?」

「你觉得呢?」托马斯反问。

少年摇了摇头:「不论他有多强,我首先要和他做朋友,才有可能将他击败。」

托马斯大笑,亲昵抚摸儿子的头顶,笑眯眯道:

「你若能将他击败,说明他不足为惧,将来还能为你所用,成为关外的一柄尖刀。」

「可万一,我要是输了呢?」少年皱眉。

托马斯的笑声忽的止住了,一种可怕的表情在他脸上转瞬即逝,淡淡地道:

「那麽,我会对晨霜岭用兵…一切障碍,我都会为你扫平。」

小托马斯忽然发现,父亲已经老了,甚至对于能否扼制伯朗第,已经有些不自信。

他在成为公爵之后,将一切心血都用来培养自己,只要自己能战胜伯朗第,那麽北部行省再无值得一提的领主。

但是如果,连自己都不是叶芝的对手……那麽,父亲会再度上马,亲征晨霜岭。

小托马斯感到眼眶有些发热,起身道:「我去练剑了,父亲。」

托马斯望着少年的背影消失,眼神充满慈祥。

这时,阴冷的嗓音在他耳旁响起。

「真是父慈子孝,惹人羡慕——」

「所以,尊敬的托马斯公爵,你考虑得如何了?」

这竟是一名散发五环气息的血族侯爵,身穿燕尾服,目露讥诮,负手站在托马斯身后。

托马斯笑眯眯地收拾棋桌,嘴里吐字清晰:「滚。」

侯爵叹了口气:「我既然能潜入这里,自然也能要了你的命,更何况,只要你愿意转化为血族,你无多的寿命也会……」

铮!

剑已出鞘,气冲斗牛,寒光乍现,劈向后方。

侯爵已消失不见,他似也没有拿下托马斯的信心,留下一串冷笑:

「等着吧,血蛛公很快就会取代金狮王,成为血族的王!到那时候,你再想变成血族,那可太迟了!」

托马斯缓缓收剑,仿佛血族从未出现过一般,慢吞吞地收拾残局,眯起的眼睛里,流露思忖。

猩红结社近来大张旗鼓,不仅仅是为了建立新国,仿佛是为了找寻什麽。

金狮王已年迈,托马斯安插在伦都的线人来报,王动用了秘法恢复青春,会在竞技大会上以全盛姿态出席,震慑宵小。

但距离金狮王时代的落幕,已经愈来愈近,一个乱世就将拉开序幕……那仿佛是二十多年前,往事的重现。

「叶芝·伯朗第。」

窗边,托马斯揣手,眺望北方,目光深邃。

「故人之子,能否有故人之姿,就让我拭目以待!」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