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征吕宋!(1 / 2)

晚明风华 戈昔 5943 字 19天前

第146章 征吕宋!

丁火根等人一起喊道:「剿灭洋夷,浮海南征!」

戚继光对朱寅道:「稚虎,你是岱山军节度使,就准主将所请,代朝廷下令南征吧。」

「是!孩儿领命!」朱寅肃然说道,面向诸将道:

「这华洋夏海的每一条鱼虾,每一个岛屿,都是华夏所有!」

「传本帅军令,尽发大军,明日辰时南征吕宋!各部饰令士卒,检修战船,正装待发,不得有吴!」

朱寅声音清稚,说的话却是铿锵有力,有板有眼,看上去倒也有三分威严。

十岁稚童,隐然将帅风采,看的戚继光十分欣慰。

此子,诚将才也。只要忠于大明,必是国朝栋梁要是在南雍和他争夺神童名号的王瑞芳看到这一幕,只怕会震惊之下「深藏功与名」。

「谨遵节帅军命!」丁火根等人一起雷鸣般的应道。

朱寅看着张合,说道:「张将军,如今我岱山家底军备如何?你且一一说来。」

「是!」张合出列,并井有条的说道:

「如今我军所属大小五个岛屿,岛上军民男女老幼,共计九千五百馀口。可耕之田四万两千馀白,渔港十七处。」

心一对工丨八以到也只有九百多杆。」

「我们缺铜缺铁。造火炮火的材料都没有,工匠也很缺。」

「新老士卒共计两千三百六十馀员。除此之外,还有奉节帅之命所练女兵三百馀人。但女兵虽是挑选大脚健妇编练,毕竟是女子,战场厮杀怕不济事。」

「除了战兵营和女兵营,民兵营练了五百多人。民兵营打鱼种田为主,军训只是闲暇为之,年己不是偏大就是偏小,战力也就和官兵差不多,留守倒是成,上阵厮杀却是差了。」

听张合这麽一说,岱山军体系战兵丶女兵丶民兵三营,加起来超过了三千人。

女兵和民兵,当然是朱寅上一次离开岱山前,提议组建的。

可张看不起女兵和民兵。在他看来,能够上阵出征的只有两千多战兵。

张合继续说道:「三营士卒,刀枪弓矛倒是够用,我们缴获了不少。但是甲不够。」

「就是战兵营,也只是大半有甲。火药丶羽箭有了田义的补充,倒是够打一仗的。」

朱寅想了想说道:「临时将六十以下丶十四以上男子,只要不病残,全部编为留守营。八罗到三岁男童,临时编为童子营。再留下三百民兵丶两百女兵。」

「让留守的民兵丶女兵,分别负责训练留守营丶童子营。兵器不够,就削木为矛。」

「这起码有两千人吧?组织起来守卫老家暂时够了。」

「所有战兵,再加两百民兵,一百女兵,全部南征。」

朱寅要抽调一部分民兵和女兵参战,其实另有考虑。

他希望民兵和女兵也能经历一次战场。这样,回来之后就能成为民兵营和女兵营的骨干。

立1

,L/L/A

「节帅,虽然属下能统领女兵,但属下将来想统带战兵,这才是真正的将军。」

丁火根等人都是苦笑。红缨居然还不愿意一直统带女卒,她还想像男子那样,当真正的武将。

「好!」朱寅很喜欢丁红缨这个「大侄女」,小手一挥的说道:「将来有机会,一定让你统帅戈兵。」

很快,各种大事就定了下来。

决定出征之后,朱寅以岱山军节度使的身份,正式主持出征军议。

朱寅算是活了两世,还是第一次以军事长官的名义,布置和下达作战任务。

真是过瘾。

大丈夫当如是也。

南征主力两千六百多人,乘坐三十八艘船,伪装为商船,分为十三个小分队南下。

出发时间是腊月初七上午辰时三刻。

满打满算只有一天时间了。

出征准备其实早就做好了。早在田义派人送来钱粮军械的时候,岱山军就开始动员了。

海上行进路线,也早就制定出来,利用冬季季风,沿着传统安全航线进军。

冬季少有飓风,华夏海又多是北风,很利于岱山军出征,可谓天时。

朱寅熟悉东南亚的海域地图,拥有世界上最准确的海图,这是地利。

岱山军早就想教训洋夷,抢劫洋人的战船丶物资,士气高涨,上下同心,这是人和!

口之甚少,也就不掺和。

朱寅带着宁采薇住进了临时的「节度使府」。

所谓的节度使府,就是当年明军海防巡检所改建的一个小院子,曾经也被倭寇头子住过,算是岛上最好的几个住处之一。

可即便如此,也没有地龙之类的冬日取暖。

朱寅令人在屋子里挖了一个火塘,直接烧火取暖,整个堂屋暖融融的。

三人一犬围着火塘,身上的寒意消散一空,每人的目中都跳跃着火焰,充满了暖意。

就是越来越壮的小黑,也趴在火塘边上,舔着自己缎子般的狗毛。

朱寅已经脱了貂鼠裘衣,一边加着木柴,一边懒洋洋的说话,满是出征前的松弛感。

颇有大将风度。

「」-你只走了几个月,我们就是大地主了,三个田庄,八个药园。算起来,几万两的产业啊,

我只花了几千两买下来—」

「宁总,你服不服?这就是抄家夺产的魅力。」

宁采薇没有想到,她离开之后,小老虎居然借刀杀人灭了王家和陈家,划拉了三千多亩良田丶

人个药园丶几十艘船丶几百头牛马。

还有三百户佃农和一百多户药农。

再加上填玉阁,朱家的家产超过了十万两!

真的开始发达了吖。

宁平燕很旱高业明的眼晴竿的弯弯的一脸小迷妹的模样,

她听到这麽多良田和药园,整个人散放出快乐的气息。

这麽快,就要当大户娘子了。那大明首富的目标还远吗?

宁清尘举起小手,奶声奶气的说道:「药园是我的!要归我管!」

朱寅笑道:「那是当然,药园你管。清尘,你姐会赚钱,我会抢钱啊,你只用花钱就行了。」

「我只用花钱鸭。」宁清尘咯咯笑了,她伸出小爪子,一手抓着朱寅,一手抓着宁采薇。

「那你们好好赚,好好抢,我就等着糟践了,我要当败家女。」

她扬起的精致小脸,居然带着一种神圣,「我要烧很多银子搞研究,硬生生用烧银子,让古代勺医疗水平发生质变!」

「我要让古人的平均寿命增加十年!要让婴儿的天折率降低三倍,要让妇女的难产死亡率降低三倍!」

宁采薇幽幽道:「宁清尘,你真是个白衣天使啊。不过,银子烧了还是银子。」

朱寅却是不禁有点感叹,他摸摸宁清尘的小脑袋,语气诚恳的说道:

「宁大夫,你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医生。不管你能不能实现,你都是医者仁心,是圣人,是天下大医啊。」

「真的鸭?」宁清尘宝石般的眼晴认真看着朱寅,两只小爪子捉住他的手,有点外交姿态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