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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到死 玻璃时针 4610 字 1天前

陈正盯着他,吹了个流氓哨:哇,豌豆公主落单了。

薄烨莱冷冷看他:滚开。

陈正左右看了下:路这么宽还要我让,豌豆公主你好霸道。

薄烨莱听见这人说话就烦,但他人长得漂亮,冷若冰霜也是别有一番滋味,迷得陈正一愣一愣的。

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挨了一拳,被揪起领子摁在墙上,薄烨莱凌厉的拳风二度擦过他脸颊,那张冷冰冰的漂亮脸庞上满是阴沉的怒火:管好你的眼珠子,再敢用那么恶心的眼神看我,我就把他们挖出来喂狗。

一个小房地产商的儿子,也敢肖想他?

离得还挺近,陈正还没从挨打的惊愣中回神,入目的已经是薄烨莱近在咫尺的含霜俏脸,这人大概混了点血,眉目深丽,眼尾狭长,鼻梁窄而高,面部留白得刚刚好,是种刻薄寡恩的国色天香,但是太漂亮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漂亮,所以他糟糕的性格甚至也成了风味的一部分。

陈正舔了舔嘴角的伤口,笑了起来:怎么挖,你亲手挖吗?薄烨莱,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的手也特——漂亮。

侧脸擦过的袖口留下冰冷清冽的男士香水味,陈正喉结一动,伸手似要还击,薄烨莱一把抓住他的右手,脸色风雨欲来,力气大到几乎捏出脆响:你找死。

陈正右手被桎梏得动弹不得,左手便猛然发动,极其流氓地一拉薄烨莱的领子,大概拉动了五厘米,拉得人领口扣子崩开,掉出胸前的十字项链,他则往前一撞,目标本来是对方的鼻梁,但两个人同时发动,他一抬头,嘴唇正怼上什么薄薄软软的东西。

冷冽的男士香水味到了中调,变得微甜,颇有点脂粉味的余袅。

薄烨莱的瞳孔猛然紧缩。

江之遥第二天看到的是脸上带着淤青嘴角渗着血的陈正。

但他看起来很幸福。

很诡异的幸福,他落座,隔着不到两米的距离,掏出手机给江之遥发消息:你跟秦颂亲嘴的时候伸舌头了吗?

江之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陈正嗤笑一声,知道他不想被抓把柄,于是又发:那你跟别人亲嘴的时候伸舌头吗?

江之遥根本不想回他,如果不是之前...他只想把陈正拉黑。

陈正踢他凳子:说啊,你就不想知道我昨天干了什么吗?

很烦,江之遥现在只想好好读书:不想,我告诉你的话你能别烦我吗?

陈正:ok

江之遥:伸了。

事实上,他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那天晚上的自己喝的不是罗曼尼康帝而是熊心豹子胆泡酒,更可怕的是,那天晚上的每个细节,由于他事后的痛苦回想和试图弥补,到现在还历历在目。

他记得秦颂发疯脱了所有外衣,留着一件白色T恤和靛蓝色运动中裤,一边用没有大舌音的俄语唱小熊软糖一边给他灌酒,江之遥一边要托着醉鬼手里的酒瓶,咽下几近溢出唇角的昂贵酒液,一边怕他闹得太大声被隔壁的妈妈发现,胆战心惊地拉着他,不让他发出太大的动静。

秦颂最后疯累了,靠着江之遥那张窄床床脚坐下,昏昏欲睡。

他常年运动,肩膀宽而厚,强壮而沉重,江之遥试了好几种姿势都没把他扶起来,反而自己差点被带着跌倒。

最后是他哄着意识迷蒙的秦颂稍微使力,半拖半拽拉到了床上,从衣柜里找出干净的凉被给他盖。

只有一张窄床,他只能打地铺,只是被面上浇了点红酒,不妨碍盖。

睡前,他从秦颂的房间拿来牙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