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闻宥琛却说他可以随便过去看,这和他养的就也没什么区别了。
“嗯,没什么不方便的,”闻宥琛虎牙从唇瓣里露出一小截, “就是我家里很乱,到处扔的都是颜料,你不介意就行。”
蒲砚现在对闻宥琛是一百个满意。
工作时间自由,又有钱,有很多时间可以陪伴圆舞曲。
而且心地善良为人绅士礼貌,一看就品行不错,不是黎雨那种会虐猫的人。
闻宥琛继续说: “我听磬秋哥说这只猫已经打过疫苗驱过虫了,要不我下午去把她带回去吧,顺路把你送回去。”
“我男朋友说了来接我,来着。”想到昨晚吃醋的陆朝槿,蒲砚汗流浃背了。
要是今天陆朝槿又看见自己还和昨天就出现的闻宥琛一起,那岂不是事情越闹越大了…
而且陆朝槿还是那种爱生闷气的,蒲砚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出他生气了。
闻宥琛看出他的为难,说: “哈哈没事,那你坐他的车吧,我们兵分两路回去。”
用过午饭后,施明月拉着另外三人陪她逛刚上新的某快消时尚品牌,蒲砚在偌大的三层商场里陪她拎着东西上下转了半天,晕头转向又累个半死,一屁股坐在了挂衣服的架子下面: “她们穿高跟鞋怎么还这么能走”
另一个累倒的闻宥琛茫然看着还在试穿的施明月,说: “我也不懂,要不咱们也买几件得了,看她们买衣服好无聊。”
蒲砚还没说话,他又连珠炮似的开始吐槽: “我姐要买的那件衣服真是难看,这里的导购也很难评,给她搭的那条短裙和上衣色彩根本不搭,他们是没学过最基本的色彩吗”
他眼光挑剔,实在忍不了菀十七想买那条白色的泡泡袖裙子,但是还没开口就被看穿他意图的施明月一嘴巴扇了过来,只得远远走开,省得自己再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又挨打。
蒲砚笑出了声: “你小心挨打啊,别乱说。”
正好他们所在的地方就是男装区,闻宥琛站起身拿了几条牛仔短裤,往蒲砚腿上比划: “要不你试试这个,挺好看的。”
男装的牛仔短裤和运动裤差不多,长度大概到膝盖上缘一点的位置,并不会显得很奇怪。
可蒲砚还是摇了摇头: “我膝盖上有个超级大的疤,穿不了短裤。”
“摔的”闻宥琛把衣服放回去, “你不会就因为这个从来都不穿短裤吧,其他人不会注意到这么细的地方的,可以试试。”
夏天也要一直穿长裤,对这种海滨城市的潮湿闷热来说,也太折磨人了。
“差不多,”蒲砚还真没穿过,小时候没少因为那个狰狞的疤痕被孤儿院里的小孩嘲笑, “我的疤是你想象不到的那种,很吓人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施明月见他们远远坐在挂衣服的架子下面,深感丢人,赶紧穿着白色无袖运动裙走过来: “你们怎么不坐沙发啊,快换个地方坐,你们在这里人家怎么拿衣服哦。”
蒲砚起身,就听见闻宥琛对施明月说: “玥姐,你敢信吗,蒲砚说他从小就没穿过短裤。”
蒲砚:
施明月:
听完来龙去脉后,施明月倒是有几分在意。
闻宥琛不知道蒲砚的身世,但施明月是知道的,听到这个孩子因为疤痕,一直不敢穿短裤这种事,不由得心疼: “是呀,你就听小琛的,换一套试试,姐姐送你。夏天也要煤炭穿长裤太没劲儿了。”
施明月已经在心里脑补出了一个小可怜自小没人关心,可怜巴巴一个人长大的种种片段,看着蒲砚的眼睛都湿润了。
闻宥琛点头: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