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契约 雏形(1 / 2)

正版千字三分, 三千字一章,都不到一毛钱,真的不贵!

美人虽好, 奈何没钱。

却见一个钱袋子往刘唐方向抛, “孤要了。”说话的妖衣衫上缝制九条尾巴的白狐狸,是只有妖皇一脉才敢用的图案。

周围的妖族:“太子殿下!”

妖族太子这么快就上钩了?轻易得让他们心底不踏实。

刘唐扯了扯嘴角, 实在扯不出谄媚的笑容, 心里骂了一通应该让军师来,之前演无能书生时, 那真是出神入化。不得已, 半垂脑袋,“殿下,我们怎敢要你的钱……”作势要把钱袋子还回去。

妖族太子用眼神制止了他的上前,“给你就是给你了。”又看向林稚水, 眼神淡漠:“跟上。”

林稚水微不可查地和刘唐及阮三兄弟对了眼神, 低眉顺眼地跟在妖族太子后边,依旧被绑缚的双手垂在身前,长长久久绳索在地上拖曳。

妖族太子住的自然是行宫, 五步一楼,十步一阁,辉煌大气, 令人目不暇接。

“名字。”妖族太子坐在高了三四阶的太师椅上, 声音没有任何起伏。

——他不是因为他的容貌买下他的。

林稚水在心里迅速过了这一点后,不假思索地:“麦当劳。”

其他名字他不一定能反应过来,但是,在这个世界,谁要是说出“麦当劳”, 他绝对会下意识看过去。

“你是读书人?”

“是的,殿下。”

两名妖仆行入,放下纸笔砚台,恭恭敬敬行礼,复又退走。退走前,没忘记给林稚水解开捆手的绳。

太子殿下执起桌上的碧玉杯把玩,甚至没有抬眼去看林稚水,“写。”

林稚水垂首,磨墨的过程中,脑子运转。

人的文风是一种很独特的东西,足够灵敏的人,能够从文风看出作者。他是抱着必死决心来的没错,但也不是毫无求生欲。

磨好墨,提起笔,思衬着自己的文章是不能写了,林稚水心中对原作者说了声抱歉。

——我郑重发誓,绝不以它牟利,绝不用它获取荣耀,绝不写于救命之外。

一万五千零二十七个字。

仍活动着墨香的手稿到了妖族太子面前,他先看了标题,“海的女儿?”

他们此刻就正在海边城池里,倒也应景。

妖族太子对于海的印象,向来只看到它诡谲多变的一面,无边无际的海浪滔滔滚滚,浪头一个接一个,掩埋海岸,淹没沙礁,前一秒还是柔软美丽的蓝花楹,下一秒便展开了狰狞的面目。

然而这篇《海的女儿》,将一块幽静的蓝琉璃摆到了他眼前。

有如涟涟波漾,温柔安宁地包容明日蓝天,光彩亦变得柔和。没有狂浪,没有咆哮,哪怕最后属于悲剧,也是冬海流冰般,令人恍然如梦。

妖族太子心里肯定了对面的才华,嘴上却还十分轻蔑:“人族书生,总痴想着会有貌美妖女主动贴上来,呵。”

林稚水眼观鼻鼻观心,全然一副规规矩矩模样。

那《海的女儿》的确是安徒生童话里的《海的女儿》,只不过被他删去小美人鱼灵魂被接引到天堂的部分,略微改动,更符合华夏古代背景。

概括一下,就是:鲛人公主爱上人族太子,爱而不得,化为泡沫。

妖族太子:“不过,不是说你们人族的文章写出来会有灵气吗,我怎么没看到?”

这个林稚水可以回答。他刚开始写的时候,冥冥中的预感就在告诉他,这不是他的文章,不会有灵气涌现。

当然,这个不可能跟妖族太子说。

林稚水:“回殿下,这是旧稿。”只有初稿才会喷涌灵气

妖族太子点了点头,道:“带他下去洗干净。”

妖仆推门走进,沉默地弯腰后,示意林稚水跟他离开,快出门时,妖族太子突然想到什么:“带他去斗蛊台看看。”

“是。”

妖族太子拿起新的纸和笔,写了一封书信,又把《海的女儿》手稿放进信封里,命妖仆一同拿去寄飞——龙雀传信,是人族才有的本事。

*

那不知道是什么场所的“斗蛊台”在行宫之外,溟海城的地下城中。地底通道歪歪扭扭,宛若蚯蚓钻地,道路也有好几条,也不知通往哪里的洞窟。

“人族。”那妖仆沙哑着嗓音开口,“眼睛放好点,最好别想着趁道路杂乱,借机逃跑。”

少年似乎被吓到,嗫嚅:“我……我不跑……”

跑了还怎么搞事!

“最好是这样。”这话说完,妖仆就不再开口。

行了许久,林稚水听到前方浪潮般的欢呼声,中间夹杂着“杀”“撕碎他”“好狗”诸如此类的激情话语,脑海里转瞬间就有了猜测——

一个类似于古罗马斗兽场的地方。

又和斗兽场有轻微的不同。斗鸡,斗蛐蛐,斗狗,什么都斗,包括妖仆和人族——哦,他们称呼人族为“海仪”。

如同蛊虫,被放到同一个场所里,厮杀到最后的获胜者,才有活下来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