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第四十章(2 / 2)

林斐紧跟其后,有条不絮,“先报警,我们在附近找一找。”

这是最优解的方案,贺言宁默认了,发一张小枫的照片给林斐,两个人分头行动,沿着街道开始寻找。

林斐挨家挨户地询问,这段时间英文突飞猛进,应付眼前状况得心应手,虽然没有亲弟弟,多少能体会到贺言宁此刻心情,这种事情太可怕了!

从下午一直找到夕阳西下,林斐毫无收获,贺言宁那边也没有消息,最终是警局打来电话,有人送了个不说话的孩子到警局,按照描述很像小枫。

确实是小枫,和贺言宁长得很像,七八岁模样,穿的衣服很干净,林斐进警局时,他正用脑袋磕墙,一下又一下,刻板重复。

贺言宁紧绷的神经缓解,头晕目眩地扶住墙面,缓几秒,蹲下将小枫搂在怀里安慰,“别怕,哥哥在这里。”

小枫没有任何反应,目视前方,机械性的重复脑袋前伸的动作,对外界一切充耳不闻。

贺言宁抚慰他一阵,眼眶泛红,看着林斐,微张张嘴,不知该说什么。

林斐朝着他点头,轻声有力地说:“我都明白,不用多说了,你好好陪你弟弟,我的事情没关系的。”

闹这么一出,贺言宁胆战心惊,心思全系在小枫身上,时时刻刻守着这个弟弟,未来不可能有时间继续做林斐的驾驶教练了。

林斐非常理解,将心比心,如果他有这么一个弟弟,未必能做到贺言宁这种份上。

真是个好哥哥。

林斐最近实在太忙了,日程塞的满满当当,课余时间发信息关心关心贺言宁弟弟,得知一切情况都好,总算放心了。

马术学的收获颇丰,马球能和业余选手打的有来有回,又被同学拉着一起玩滑雪,林斐爱极了这些极限运动,追求那种肾上腺激素狂飙的快乐,短短两个多月下来,那些贵族运动会了个七七八八。

改变最大的是——林斐发觉夏校同学都很热情可爱,他以前朋友少,早熟和同龄人没共同语言,现在接触的同学,年纪和他差不多大,个个出身不凡,却都不像是刻板印象里不学无术富二代,相反刻苦努力学习,善解人意,彬彬有礼。

简单来说,能读夏校的全是人生幸运儿,越是富养越是温和,越是优秀越能体现人性中的种种美德。

林斐这张讨喜的脸,在同学之间发挥神乎其技的威力,长得好看的男孩子谁不喜欢?更主要是因为和他相处放松,说话做事洒脱不拘,豪不矫情,有种这个年龄段少有的临危不惧,这种人格魅力很吸引人。

结交到新朋友,是林斐的意外收获。

一回家,林斐把滑雪装备的背包丢给司机,正要进门,短促地汽车喇叭声在背后响起,回过头,漆黑车窗缓缓降下,傅施阅倚在驾驶椅,冲他勾勾手。

林斐噔噔噔地跑过去,眼神闪闪发亮,嘴角忍不住上扬,“你什么时候来的?”

傅施阅推开车门,长腿有力地迈下车,瞧他可爱的模样,低笑道:“刚到,今天累不累?”

“本来好累,看见傅叔叔一点都不累了。”林斐说起情话不带害臊的,双手抱住男人紧实的腰,感叹,“好想你呀!”

傅施阅看着蓬松柔软的发顶,“回来这么早,不用

去学开车?”

林斐叹气,仰起脸看他,“别提了,我朋友出了点事,不能教我开车了。”

“哦?”傅施阅丝毫不惊讶,将手中的车钥匙递给他,“还想学吗?”

“我教你。”

“想!”

林斐钻进驾驶座,比起贺言宁高调的敞篷轿车,这辆外观平平无奇,如果不是明晃晃的车标,和街上大部分轿车没什么两样,内里却别有洞天,米色皮制触感柔软舒适,驾驶舱好几个表盘,设计的像是飞机舱,很有现代科技感。

傅施阅伸手掰下遮阳板,指节顺势滑过他细腻的脸颊,随意地问:“和朋友学车学的开心么?”

“开心。”林斐不假思索地回答,启动汽车,稳稳开出庭院,“傅叔叔,我跟其他人学开车,你都不吃醋吗?”

傅施阅看他熟稔操作,垂眼笑了下,“你表现很好,吃醋也不关你的事。”

犯错的人该承担责任。

林斐听出点委屈的意思,单手把着方向盘,另只手伸过去,轻轻握住他的手,“你怎么知道我表现很好?家里是不是安插了你的眼线?”

傅施阅指腹摩挲着掌纹交错的手心,“我不需要眼线,你在想什么我都清楚。”

“你猜猜我现在在想什么?”林斐偏过脸,目光挑衅。

傅施阅略扬眉,“我?”

林斐一脚猛地踩下油门,缓慢的车速飙升,如同猛虎骤然出笼,飞奔向前冲去!

猝不及防的重力失衡,傅施阅单手撑住挡风玻璃,稳住身体,拧着眉,讶异地看着他。

“我在想,你敢不敢在车里和我那个。”

林斐松开油门,车子停在路边,刚才的确在想傅施阅,可是他的想法,又怎么能让人轻易猜中?反正想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再有能耐也不能撬开他的小脑袋瓜。

没有羞耻心这件事上,出乎意料达成共识,不过一个是年轻气盛,无所畏惧,一个天生没有那玩意。

傅施阅眉头松动,靠着椅背,明知故问,“那个是哪个?”

林斐解开安全带,凑到他耳朵边,用一种比较文雅的说法。

傅施阅偏过脸,眼下色彩鲜明的嘴唇一张一合,极具视觉冲击力的明艳,普普通通两个字,在他嘴里像是一种能令人血脉偾张的魔咒。

这是一种潜意识的情绪操纵,傅施阅清晰察觉到,不算高明,即使明知居心不良,却心甘情愿的让咒法生灵。

“再往前开十分钟,有个公园。”傅施阅抬起手腕,瞥一眼腕表,“这个时间,人很少。”

林斐眨眨眼,称心遂意,甜糕虽好吃,但毒性剧烈,就是要逼的傅施阅理智全无,任他牵着鼻子走。

长长的林荫大道,一排排碧绿参天大树,寂静无人,雪白的鸽子腾翅飞过碧蓝天空,一只毛茸茸小松鼠一蹦一蹦跃上漆黑油亮轿车前盖,车里悦耳的钢琴曲平滑优雅,粒粒分明,它好奇竖起耳朵,曲子里夹杂着细微不可闻的喘息。

一支修长白皙的手蓦然反撑在真皮方向盘上,阳光下指甲盖干干净净,泛着浅浅的粉,像是切开一半的莲雾,好像是很难受,紧紧攥着方向盘,腕骨上青色的血管急促

起伏,暖风在玻璃吹成一层薄薄的雾,很快,什么也看不清。

傅施阅手掌扶在腰后,以免他压到方向盘上的喇叭,林斐很乖,攀着他脖子,任人把他怎么样都可以的样子,若有若无的呼吸落在傅施阅耳边。

单从嗜好方面来论,傅施阅是个好的不能再好的男人,除了偶尔品尝红酒,平日烟酒一样不沾,甚至不会用一些麻醉药品,任何能进入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刺激多巴胺分泌,能成瘾性的事物,他一样都不会碰。

可现在,他似乎对一件防不胜防的事情成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