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章 遵纪守法的云初(2 / 2)

唐人的餐桌 孑与2 1936 字 7个月前

这一次的佛道之争很有意思。

道家想要在大秦寺修建一座陵墓,佛门认为这里有黄金,与他佛门有缘,长孙无忌说,因为皇帝对他不满,所以准备死后葬身在这里,大家都不肯把话摆到台面上明说。

没办法,云初就只好去丰裕谷打猎喽。

万年县境内突然出现了三头吊睛白额勐虎,在吞吃了万年县百姓的两头牛,好几头猪之后,被乡民们追逐着跑了。

云初这个县令向来小气不说,还不讲理,万年县的老虎可以吃别的县百姓的牲口,只要跑回来就没事了。

别的县的老虎跑万年县吃了他麾下百姓的牲口,跑到天边都会被他抓回来,剥皮抽筋卖掉,也需要偿还万年县百姓的损失。这—次也不例外。

正好,万年县的民壮跟府兵们也从辽东捞的盆满钵满的回来了,加上是冬日,一个个闲得无聊,勐然听说县尊要召集人手去捕杀老虎。

于是,就乌泱泱的聚集了上千人,准备跟着县尊去把跑掉的三头老虎抓回来卖钱这就是在京城当县令的好处,有权利随时召集麾下的民壮们参与一些捕盗,驱赶野兽的事情。

而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们,则没有这个权利,虽然部曲众多,但是呢,只要披甲人超过爵位规定的数目,就预示着他这个人要叛乱。

如果这些披甲人手中还拿着弩弓一类的东西,那就可以确定是叛乱了,云初这个本地县令,有责任拿下这些人之后再问话。

当然,这都是律法上写的权力,没有哪一个县令敢这么做。

《唐律疏议》是长孙无忌自己写的,里面的规矩也是长孙无忌自己定的。

云初就准备试验一下,看看长孙无忌是不是能遵守自己制定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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