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见约翰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对面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约翰眉头紧皱,挂断电话后他显然踌躇了一下,随后走向安妮塔的方向。
此时,哥谭日报的主编也结束了一场客套的洽谈,转身离开。
就是现在!
丽莎几乎是小跑着冲过去,赶在约翰之前站在了安妮塔面前。
“布莱克小姐,我能,我能向您请教一个问题吗?”
安妮塔认出了丽莎,有些惊讶,但还是点点头,不过这次不等丽莎说话,约翰就已经赶到了一旁,他完全不在意其他人,直接拉走了安妮塔,安妮塔不得已,只能回头给了丽莎一个歉意的微笑。
约翰·拉米温当然会做出这么没礼貌的事情,丽莎猜到了,她在看到约翰·拉米温接到电话时就有了一个完整的计划,短短几秒钟她猜中了对方会做的一系列事,并为此做好了准备。
约翰没办法自己决定,需要询问安妮塔的,就是赫莱尔想要的信息,而在商讨这种内容时,他们一定会选择一些偏僻的角落。
宴会厅上一共有五个这种地方,其中两个已经被喝得不省人事的醉汉占领,一个位置是丽莎之前的站位,也是她在站到安妮塔身前时背后的方向,约翰·拉米温会潜意识放弃这个位置,而她在行进间刻意改变了几名侍应生的路线,这让他们无意识交错堵住了通往第四个位置的路。
那么,就只剩下唯一的选项了。
只是那个角落背后的阴影里,站着被提前通知的赫莱尔。
赌出一个开始,就能编织一个缜密的计划,丽莎看着那两人朝着计划好的方向走去时,觉得汗已经浸湿了后背,就连呼吸都在不自觉颤抖,全身的血都集中在了头部,她觉得手脚比冰块还要凉,却又无比的兴奋。
她才发现,她的强大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丽莎并不仅仅像父兄所说的那样,只是个温柔淑女,只擅长马术花艺,只需要去学文学专业,只能去穿有束胸的裙子。
远处,计划进行的很顺利,赫莱尔在手机上给她发了一个ok的emoji,丽莎看到后,不顾形象地团起裙子,蹲在角落里,捂住嘴无声地流泪。
这次的眼泪不再是迷茫与绝望的。
这次的眼泪是为了庆祝新生。
丽莎在十八岁零七十二天的这个日子里,终于认识了自己。
*
“真是惊到我了,她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
赫莱尔啧啧称奇,身边的布鲁斯却在谴责他不该把不相干的人拉下水。
“她可不是不相干的人,我之前在楼下无意中听见了她朋友的自言自语,家族联姻可真是时代糟粕不是吗。”
也是出于这点关系,丽莎一而再凑到安妮塔面前也不会被过分怀疑。
布鲁斯懂了,他想反驳什么,却也不忍心让这个无辜的女孩堕入魔窟,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次回到哥谭的短短几天,他的认知就被颠覆了太多。
“行了,别想这些,快查快查,‘尽快把哥谭老城区的地方收拾干净’指的是哪。”
“不少企业都在哥谭老城区有以前的产业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