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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次诗词比赛的第一第二,怎么也不能让她专美于前。”

那位李老也道:“是了,如此方为一段佳话。”

晓月满头黑线,什么就佳话了,杜诗情刚才弹了一曲高山流水,就自己一个外行都能听出来水准绝对够专业级,自己是学了几天吉他,会弹几首流行歌曲,可跟杜诗情这专业级的怎么比,还佳话呢,出丑还差不多。

可这大佬都开口了,自己要是不上去表演,这几位怎么下台啊,正为难,忽然叶陌道:“就唱你在车上唱的哪个好了,我给你伴奏。”

伴奏?晓月愣了一下:“可这里又没有钢琴啊?”更何况,自己好像就唱了一遍,他就记住并谱了曲子,还能伴奏?这不可能吧。

谁知叶陌道:“有琴,走吧。”说着已经先一步到前头去了,人家帮忙的都上去了,自己能不去吗,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晓月上去的时候发现叶陌已经坐下了,前面是一架古琴,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诗词比赛的缘故,宴会厅准备的乐器都是民乐,什么古筝古琴琵琶笛子洞箫二胡几乎都有,除了这些就是伴奏带,不过等过一阵卡拉OK流行起来的时候,就用不着伴奏带了,人们的娱乐形式也会跟着时代的步伐不停变换,这便是潮流。

不过,叶陌这家伙也太神了,还会弹古琴,古琴可不是古筝,需要心境,即便在后世艺术班大行其道的前提下,学古琴依旧是个大冷门。

更何况,他竟然能用古琴伴奏,这水平就更不用说了,不过应该跟自己唱的这首歌很搭,毕竟诗词跟古琴都属于古代。

晓月唱歌也就是卡拉OK的水平,好在不走调,加上曲子美歌词有意境,还有古琴的加持,非常令人惊艳,晓月唱完歌才发现整个宴会厅都安静了,所有人都盯着自己,这种瞩目晓月非常不习惯,急忙拖着叶陌下去了。

一坐下杜诗情就道:“苏晓月你刚唱的真好听,曲子美。词更美,是哪位词曲家的作品,我怎么没听过?”

看吧,后遗症来了,怎么这些人都喜欢刨根问底儿呢,自己就算说了也没人知道啊,只能继续用先前的托辞道:“其实这首歌是我一个朋友写着玩的,不是什么词曲家。”

杜诗情眼睛都亮了:“你的朋友这么厉害啊,回头你一定得介绍我认识才行。”

晓月眨眨眼,琢磨着两个城市,应该不大可能见面,于是点了点头,反正明儿就走了,估摸以后也没什么机会碰面。

杜教授道:“这首歌的确很有水平,想必你这位朋友对诗词颇有研究吧。”

晓月脑子里浮现出沈涛的形象,的确,沈涛在音乐上很有天赋,但要说诗词应该没什么兴趣,毕竟初中没毕业就辍学混社会了,他说自己不是念书的料,与其在课堂上受罪还不如早早出来挣钱,家里也能少些负担。

晓月其实挺佩服沈涛的,小小年纪就能出外打工,不仅挣钱贴补家里还学了一身才艺,吉他弹得那么好,还会作词作曲,也不知两人合伙开的那个音像店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