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的打算是先去慢慢找房子住,等离婚证领了再搬出来也不急,可是带着小猫的话,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需要找到一个允许养猫的房子。
且那个房子还做好了封窗。
其实这是一个不太简单的事,合适的房子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找,鹿鸣虽然缺乏社会经验却也知道这件事的困难和复杂。
但就在这时,掌心里的小毛团却忽然伸出舌头舔了舔鹿鸣的指腹。
鹿鸣:“……”
“我养。”
他像被妲己迷晕了的商纣王一样,当即做出了决断:“不过季明森,可不可以暂时还是把它放在这里两天,等我找到合适的房子后再接它过去?”
季明森问他:“你是想租房吗?”
鹿鸣诚实地点头,说:“对,离婚协议里那套还没交房,恐怕要一年后才能开始装修,这段时间我都只能租房。”
其实倒也不麻烦。
租房虽然也要花钱,可毕竟S市房价太贵了。
再买一套现成的并不划算。
如今鹿鸣和温朝闻离了婚,虽说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可以得到一笔财产,可这些绝不够在S市再首付一套。
所以鹿鸣最好的办法就是租房过渡。
而在S市,虽说允许养猫的房子不好找,却也不是完全找不到。
鹿鸣甚至已经想好了租房的大致地理区域,以及他需要的空间大小。
但季明森却说:“何必这么麻烦?”
鹿鸣眨了下眼,茫然:“嗯?”
“我这里不是有这么多房间空着吗?空着也是空着,你来住吧。”
季明森说。
鹿鸣愣在原地半晌没反应过来。
他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季明森,完全想不到会是这样一个情节进展。
而季明森给出的理由却相当充分:“我们本来就是同学,没必要这么见外。而且这里这么大,我一个人住太空荡了,有你和猫在,从公司里回来还能说两句话。”
“可是……”
鹿鸣一时卡了壳,不知该如何开口。
季明森此时却暴露了性格中强势的一面,态度却变得无比坚决起来:“没什么可是的,就搬过来住吧,我替你收拾好一个房间。”
……
鹿鸣找借口婉拒了季明森。
作为一个十年没见过的高中同学来说。
季明森是不是有些对自己太好了?
回家的路上,鹿鸣独自坐在幻影的后座,想到今天一整天的经历,不禁陷入了沉思。
鹿鸣是缺乏社会经验。
但他不是傻瓜,一些基本的道理他也懂。
高中同学见面,还是曾经关系不错的高中同学,顺手帮一个忙听上去似乎很合理。可当年再怎么熟悉的同学,毕竟十年没见了,会邀请他和自己同住吗?
像季明森这种人,难道不会觉得自己的私人空间被打扰到?
而且回家的时候。
如果不是鹿鸣拒绝,恐怕季明森还要亲自送他。
季明森的工作不繁忙吗?
可明明在这一晚上的时间里,季明森的手机亮起过很多次。虽然季明森都按掉了,没接。
可是鹿鸣知道他一定很忙。
温朝闻都那么忙,他管理着家族企业一定只会更忙。
但就是这样一个大忙人,却不惜牺牲了自己接近大半天的时间完全陪着自己。陪着他在律所和律师见面,陪着他吃饭,陪着他聊天,陪着他和小猫玩耍。
直到落地窗外的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鹿鸣要回家了。
季明森方才有些不太乐意地说:“好吧,那我送你。”
鹿鸣拒绝了季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