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之涯很满意。
他将浴桶抱到卧房,又扯过屏风挡着。
终于!
日后墨北尘就能在卧房中沐浴了!
目光一转,温之涯看到了架子上叠得到方方正正的那套红色衣衫。
那是一年前的墨北尘生辰,温之涯给他买的。
那时,两人围在火堆旁喝着酒。
墨北尘的酒量肉眼可见的开始见涨。
之前喝两碗就会微醺。
现在竟然喝三碗都不会微醺了。
温之涯神秘兮兮地抱过布包,在自己腿上展开。
“北尘,我攒了好久的钱,给你做了一套衣服!”
墨北尘好奇地看过去。
“红红色的?”
“嗯!”
温之涯兴冲冲地递过布包,“你穿上一定很好看!”
墨北尘抿了抿唇,垂下头,“在凡间,大婚之日才好穿正红色,平时穿着不合适。” 温之涯愣了愣,低头望了望自己身上的衣衫。
原来凡间还有这个说法呢吗?
难怪自己都没见过有凡人会穿一身大红衣衫。
“先放起来吧。”
没等温之涯说下一句话,墨北尘就接过布包,抱进了怀里。
“若哪日有女子肯嫁与我,我再穿。”
温之涯“”
好气!
这人怎么还惦记着找女子成婚!?
温之涯气呼呼地扯过他的胳膊,将人按在怀里,吻了个天昏地暗。
墨北尘最开始的时候还鼓着劲儿挣扎。
但是那点儿力气在温之涯面前,毫无用处。
只会让温之涯更想掠夺。
到后来,墨北尘也破罐子破摔不挣扎了。
温之涯想亲他,他就乖乖给亲。
温之涯想抱他,他也乖乖给抱。
不再浪费力气做那无用功。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温之涯一次比一次过分,一次比一次离谱。
手也不安分。
墨北尘瞪大眼睛,一把推开温之涯,抱着布包一溜烟冲进了卧房。
温之涯愣了好一会儿,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
眯着眼睛笑了。
快了。
总有一天,墨北尘会接受自己的。
总有一天,他会穿上这套红色衣衫,嫁给自己。
温之涯又看了那套衣衫几眼,离开了房内。
他还要去给墨北尘做饭。
自从他学会做饭,墨北尘几乎是什么都不用做。
每天醒来,温之涯都会做好饭等他。
中午的时候还会下山给他送饭。
傍晚回来的时候,温之涯也会煮好饭。
更离谱的是,墨北尘连洗漱都不用自己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