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4章 俗世浮华(68)三更(2 / 2)

没你就不行 林木儿 5051 字 2023-11-05

林雨桐自然不用举手表决,但剩下的五个人,四个人支持林雨桐的说法,李建没举手。

这人紧跟着又道,“我知道马总和吴桐的关系,那我得提议,跟马总谈合同,吴桐回避,她不得参加表决。”

这是防着林雨桐以低价把东西卖给马向南。在外人看来,林雨桐跟马向南是一家人。低价买过去,研究所只能分这一部分钱,该卖一万的东西卖一千,本来能从一万里分固定的份额,现在从一千里分固定的份额,这当然是研究所吃亏了。

所以,这个协议的签订,林雨桐不得参与。

这个是可以的!林雨桐点头,算是应承。

紧跟着李建又说,“研究所和研究员之间这个分成,从来就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别的研究所,出现过二八分,个人拿两成,研究所拿八成。咱们也别二八分了,咱们四六分!。”

这就是现状了!大部分其实都是这么来的。四六分的占多数。个人占四,研究所拿六。反着四六的,私人占六成,集体占四成的相当少见。也有极其个别的,像是二八分的例子,也确实存在。

李建开出个四六分的条件,这是给自己留了讨价还价的余地了。等着自己开五五,自己和研究所平分。

这怎么说呢?林雨桐不想答应。如此下去,科研人员哪里还有主动性?算一笔账就知道这个钱能落到手里几个了。比如说,挣了一万块钱,按照一般的分法,集体占六成,个人占四成,也就是说,到林雨桐手里的钱只有四千。而这四千真就落到腰包里也行呀,不是!还有一种税,叫做科研成果转化税,这个税林雨桐还没研究过,不过是听谁提过一耳朵,有一档能征收到百分之四十五。这四千再一交税,算算还有多少钱?个人给国家交税,这是应该的,给单位创造效益,这也无可厚非。可单位上拿了这个钱之后,使用的合理吗?要是都合理,就不存在卡科研人员经费的问题了,对吧?

因此,她半晌没说话,良久之后才道:“我觉得还是一九分合理,个人拿九成,单位拿一成。”

我这九成收入很高,哪怕这九成里百分之四十五是纳税了,我乐意接受。这证明了我个人的价值。但你单位拿的太多,对科研真的有好处吗?大家有这个积极性吗?她是觉得最重要的就是保证这些人的利益。要保证这些人的利益,先得去争取自己的利益。

李建当时就恼了,“你是单位的人,单位给你……做后盾,若不是如此,你又何必上研究所来。这件事,不仅我不会同意,大家伙都不会同意。”

林雨桐好整以暇,“那就叫大家伙来嘛,一起议一议,看看这个事情到底行不行。”

李建才要反驳,快退休的张副所长直接就喊人:“通知一下,小礼堂集合,讨论讨论嘛!”

乔主任看了林雨桐一眼,就出去了。

人到的很快,都知道这边有资金,也有人想叫林雨桐做中间人,看能不能争取合作和科研资金,结果就被通知了开会。

乔主任就这个那个一说,几个领导和林雨桐还没出来了,就都议论开了。

于姐就说,“吴桐可太过分了啊!这把单位置于何地……”

话还没落下呢,林雨桐就在外面接话,“我的意思是,个人占五成,团队的其他人平分四成,单位拿一成……要是哪里不合理,欢迎大家指正。”

这话一落下,边上的李建就怒视林雨桐。她刚才可没说给其他团队成员分四成。要是她说了,自己就会拦住集体讨论这个事!

研究所,最主要的是研究员,也有职工,但一个研究小组,少的了职工吗?像是库房管理,算是小团队的一员吗?算!像是采购,算是科研小组的一员吗?算!内部分的时候哪怕是按照重要性分配,但像是这些一直游离在外的职工,也有了拿额外奖金机会了。那么请问:这样的分配方案谁会反对?有能力研发的科研人员会支持,没能力研发的助手一类的人员也会支持,那些职工类的人员,也没理由反对!

叫她这么闹,这会还开个P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