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番外十四 林爹:元宝纪事(元宝把岳家给他的两支钢笔...)(2 / 2)

当然,这也缘于俩人正经望向彼此时,心有灵犀的感触:还真不丑。

王臻是那种白白净净细细瘦瘦的姑娘,眉宇间的确更肖似父亲,虽然是单眼皮,眼睛也不是很大,鼻梁不高不矮,瓜子脸,红嘴唇,五官单拎出来不算一等一的出众,但搭在一起就有种纤细轻袅的气质。

元宝则是那种公认的俊美,他眼睫毛比王臻还长还密,双眸天生含笑,眼尾上挑,正经桃花眼。

元宝还没到恋爱的年纪,他就觉着王臻相貌不错,可以在一起玩儿。他就问了,“妹妹平时都做什么?”

“上学。”

“上什么学校?几年级了?”“女子学校。”

“嗯,我听常先生说过,城里学校是分男女的。女子学校什么样,老师也都是女孩子吗?这跟男校有什么区别啊?”

“课程不太一样。”

“你们都学什么?”

人家俩人就这么自然的交谈起来。到中午吃饭时竟然就聊的挺熟了,元宝还注意到王臻喜欢吃肉,红烧肉就吃了两块,没肉的素菜基本不动。元宝想,以后必得想法子多赚些钱,不然媳妇这么爱吃肉,倘是没钱,岂不是连媳妇都养不起了。

不得不说,元宝也是个思虑长远的人哪。

元宝突然有了努力的动力,待下午告辞时,王臻还送了他一条五色缕。这也是时下风俗,端午要戴的。

王臻说,“这

番外十四 林爹:元宝纪事(元宝把岳家给他的两支钢笔...)

个是我编的,你拿去戴吧。”

元宝收了王臻的礼物,说,“咱们离得远,来往不便。等我回去给你写信,托人捎来。”

王臻笑,“好啊。”

王家人目瞪口呆,元宝以后会不会有出息看不出来,但这跟女孩子来往,你这也忒正大光明了吧。

虽然咱两家已经正式定下亲事,可我们怎么觉着这么奇异呢?

但这事吧,王家人冷静一想,倒也不错,眼下两个孩子都小。如今农村风俗生态尚且稳定,城里不一样,城里那些个新式人,很不将婚姻约束当回事,一些个忘恩负义的男人女人更多了是。

王家既然相中元宝,想着让俩孩子提前交往这主意倒也不错,可以提前熟悉,有了默契,以后过日子也和睦。

故而,王家虽有些吃惊,但也没反对。

元宝有着天生的与人交往的本领,他在给林申的信里也说到自己定亲的事:

端午去岳家走动,总算见到王家姑娘,心头大石落地,阿弥陀佛。

我认为臻臻不错,说话清脆有趣。观臻臻对我之意,应亦是满意的。

元宝吹吹信纸上的钢笔墨迹,想如今都是用钢笔的年代了,顾先生还要求他们描红练大字,是否还有必要呢?

元宝一并将困惑写在信上,等大嫂子给申大哥寄信时,他的并也会一并寄去。

林申的回信里会有单独的一封给元宝,信里会回答元宝的困惑。先是恭喜元宝订婚,虽然在林申看来,元宝的亲事定的很早。不过,他的亲事也是很早定下,如今是新旧交接的时代,故而元宝定亲的事也就不足为奇。

林申也很肯定了元宝与王臻通信的办法,既然彼此满意,通信可以加强对彼此的了解。林申鼓励元宝好好与王姑娘相处。

至于元宝说的练毛笔字还有无用处,林申在信里写道:人只要衣可避寒,食可裹腹,便可活下去。为何还要追求华食美服呢?

人是具有审美的生物,衣食的审美,道德的审美,以及艺术的审美。

元宝天生便具有对衣食的审美,林申鼓励他去学习一些艺术美学,包括书法、绘画、历史、音乐,这能让人的眼睛与心灵更加丰富。

毛笔出现的时候,在竹简上书写的刻刀退出历史的舞台。纸张出现的时候,用于承载记录之职的竹简从生活中消失。钢笔出现的时侯,便注定毛笔会成为历史。

一切都会过去,但只要华夏尚存,华夏美学便不会消失。

我们至今在欣赏千年前古人留下的书法名作、思想见闻、历史成就,我们由前人之美,而深爱这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