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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

也不能都怪提姆,我无声叹气。

橘色的霞光穿过整片落地窗铺满了能照耀的地板,视网膜出现点点光斑,我眯起眼睛,意识到人类无法直视太阳。

刺眼。

还有些孤独。

莉莉丝不在,她带着秘书团还在大都会分公司,提姆和布鲁斯一起走了,只有我自己——

享受这无边孤独。

这可太好了。

工作人际交往通通远离我,莉莉丝晚上一般不会找我,大都会也没熟人,我可以窝在酒店随便睡,一直到宴会的到来。

我迷迷糊糊间听见了一点声音,持续有规律,好像是门铃声。

我忽然睁开眼睛,房间里一片漆黑,只有夜空上星星点点告诉我时间不早。

是谁,是提姆吗?我抓了一把乱糟糟地头发又想起他了。

我再次思考我在交友方面的欲望是否过于贫瘠,只有一个好朋友会不会让我情感不健康。

……不健康了好多年,重新交朋友说得简单,提不起劲,环境更不合适,我没兴趣大浪淘金

怎么还在响?空寂的房间只有规律地敲门声,周围静悄悄的,我大脑变得清醒。

夜路走多了很容易沾上不干净的东西,我和卢瑟的合作更有许多人盯着,我们都有各自的敌人,卢瑟是聪明但拖后腿的下属永远存在,保不齐有人铤而走险选择解决制造问题的人。

哥谭结课经验之一:猪队友害死人。

此次大都会之行没带利爪,保镖偏重于保护秘书,说了这么多我没后援,蝙蝠侠他们我敢肯定他不在,叫超人,鉴于酒店大股东的特性铅层装得最多。

我瞬间坐起来摸出茶几下的手木仓,赤着脚踩在地板上,整个过程没发出一丝声响,小心为上。

不过会用木仓是富人必备技能,格斗同上,出现意外那是我自卫。

我心情不太好,之前把自己当成鱼饵还毫不犹豫,事到临头糟透了。

我抵在门板上透过猫眼看见熟人时,如何冷酷的决断都被冲垮,木仓没了用处。

提姆保持着斜靠门姿势,感觉按门铃能将人叫醒后他心思一转,想到白天里的兔子玩偶,他很想学学那只“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里的大灰狼。

出乎提姆意料,安斯进了套房后门一直没打开,他应该在里面但他敲了许久没人回应,在他准备再敲一分钟才回去时门开了,用时两分半左右。

“安斯,你这是……”提姆不确定安斯是要做什么,他手里拿着把木仓,总不至于几个小时不见他在安斯那里丧失了地位吧。

没那么可怕,安斯也不是可怕的人,提姆背后拎着的两罐啤酒一时间不知道该拿不拿出来。

我低头发现手里的木仓,“没事保险被我拉上了,不会走火,进来吧,找我有什么事,”我不管后面的提姆转头走进客厅,鱼没钓上,宴会前不解决我,只有宴会中时机最好了。

“也没什么大事,怕你一个人无聊所以来看看你。”

提姆没看清楚,他跟在后面只看清了安斯把它塞到茶几下面,木质茶几藏东西很好,很好。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一头,扔给身边的安斯一罐。

“怕我无聊给我带啤酒?”我眼神奇怪,只能说提姆很有想法。

易拉罐被拉开的声音在明亮地室内重叠,啤酒差不多一个味道,口感或许有区分,可惜我对它们无感。

提姆斟酌用语:“今天是场失败的聚会,我也不知道会遇见布鲁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