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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真的写了!】

孟梨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常衡居然真的不管他的死活,这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莫说是他了,就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常衡也不会眼睁睁见死不救的,更何况,孟梨怎么着,也比陌生人在常衡心里有分量吧,孟梨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我知道了!”他脑中灵光一闪,“肯定是忘记把名字写上去了!他肯定不知道被你们掳走的人是我,一定是这样!”

孟梨冲着矮冬瓜道:“大哥,大哥,你再去给他带句话,就说,你们绑走了孟梨!孟是孟浪的孟,梨就是梨花的梨!他只要一听见这个名字,一定会立马带钱过来赎我的,他一定会的!”

矮冬瓜仰头看了看天色,才又道:“快到午时三刻了。”他这话是同竹竿说的。

因为午时三刻一过,他们就要依照那位黑衣公子的吩咐,把孟梨弄残,让他的亲生父母来了,都认不出他来,再远远把他丢掉。

“快午时三刻了?”孟梨愣住,整个人突然很颓靡,一下子就跌坐回去了。

也就是说,就算矮冬瓜以最快的速度,再去给常衡带句话,常衡也并不一定,就会立马过来赎孟梨。

因为,这样一来的话,常衡就面临着一道选择题。

要么,带着五十万灵石去救叶簌簌,要么,就带着五十万灵石,来救孟梨。

常衡又不知道,叶姑娘是自愿跟叶家人走的,定会以为,如果自己不准时带钱赎人,叶姑娘就会有生命危险。

所以,这分明就是一场明明白白,残忍又分明至极的生死二选一!

孟梨之前也大大小小,经历了不少同样的境况,而每一次,每一次,每一次!

常衡都会选择叶姑娘!

或许,有那么一瞬,常衡是犹豫的,迟疑不决,举棋不定的,但他最终的选择,必然是叶簌簌。

孟梨的心,一下子就沉了下去,突然没有勇气,让矮冬瓜再去给常衡传话了。

在小事上,他都从来不被常衡坚定地选择过,更何况是面临生死之选呢?

他不让矮冬瓜去多此一举,还能骗骗自己说,常衡不知道,常衡不清楚……不知者不怪。

如果常衡知道,他也被人抓走了,说不准会撇下叶姑娘,第一时间赶来救他呢。

他还能这么自欺欺人,还能这么自以为是,认为他和常衡是生死之交,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原来,这一切都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实际上在常衡眼里,他永远比不上叶姑娘一根手指。

既然如此,那常衡之前干嘛还要抱他呢。

干嘛还要抱着他,那么着急地求他睁眼看看自己,理一理自己呢?

又为什么要脱|光他的衣服,摸遍他的全身,还用手指触碰他难以启齿的地方?

那根糖人算什么?

孟梨直到此刻,才发现自己的真心付出,真的是一文不值。

他的友情在别人看来,真是好廉价,只用一根糖人就把他哄好了。

可笑他自从来到这个鬼地方之后,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也没吃过一点好东西,抓着两文钱一根的糖人,含在嘴里都舍不得咬,一直叼着,舔了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