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2 章(1 / 2)

越长歌闻言,双眸微微顿住,而后她笑了一声:“这有什么不好懂的?本座人美心善花活儿多,风趣体贴又懂得夸人。别说是她,喜欢我的人多着呢,可惜大多是小辈。”

“花活儿多?”罗芳裘重点一歪,她片刻后意识到什么:“……”却是神色微僵,暗自蹙眉,满脸不相信她的样子。

罗芳裘看向面前的女人——她依旧没个正形,只是随便一靠都甚是妩媚,眉目间风情流转,正冲自己若有若无地弯着唇。若不是身上还穿着嫁衣,很难不相信她是在明目张胆地勾引人。

不得不承认,她的确生了一副祸水皮相,人又爱笑,属于是个人瞧了心情都能好上几分的类型。

但想起柳寻芹,罗芳裘却总是有些不忍相信。头一次碰到柳寻芹时,她还没有远为人称道的名气,只是寻常的一位年轻医修而已——也正是柳寻芹在外远游的几年。

那时的医仙一身太初境弟子白衫的打扮,秀外慧中,沉着冷静。哪怕走在拥挤的人堆里,也格外让人觉得特殊。

她曾经登台讲过丹道。摆场就在流云仙宗旁边,明明是未过双十的年轻人,却引得附近许多药宗的医修来凑热闹,意气风发不外如是。

罗芳裘本是路过此地,她一向对这些所谓名门正派的医道不甚感兴趣。只觉他们行事束手束脚,虚有其表,嘴上说着仁义道德,手里却胆小慎微,毫无自己的看法,口里满是长辈说古人言,比起像是行医救人,乌压压地聚集成那么大的宗门,反倒更像是莫名的党派之争。

她罗芳裘不算个好人,杀掉的人很多,看得顺眼救活的人倒也不少,她这一生凡是行事总是不按章法,放肆妄为,只凭着自己一腔喜恶来过——哪怕如此,自也认为比那些个要好上许多。

这么不屑地想时,台上布道的那位少女就瞧起来愈发不顺眼了,想来只是个看起来唬人没本事的。

罗芳裘当时也是年轻气盛,因而有意作乱,她微微一笑,特挑了最前排的一位弟子下蛊。

金色的小虫儿钻入那人的肌肤里,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此蛊名为金丝,罗芳裘光是养它就耗费了许多心力,还在上面别出心裁地加以改良,正是颇为自满的作品。

伴随着人群中的一丝惨叫,熙熙攘攘的群众乱成一团。罗芳裘则将自己隐没在人群之中,没趣儿地瞧着眼前的一切。渴望有个人能和她在此蛊上争个一番,又心中讽刺恐怕在场的人都没这个本事。

而台上那名白衣少女,止了讲课,却是轻轻捏起手中握着的书筒,目光打量着动乱的中心,显得格外冷静。

她迅速下台,素手捏住那人的腕骨,指尖夹杂着银针,对着几个穴位下去,快得几乎晃出了残影。

罗芳裘看着她利落的手法,半点没有显出这个年龄应有的青涩,甚至比很多药宗浑水摸鱼的老前辈要来得炉火纯青。仿佛生来就会,已经在人的躯体上刺过千百万针,针尖只是她手指延伸的一部分似的。

为足够快(),那金丝蛊还来不及吸食血肉繁衍生息?()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就已经被困死于经脉之中,再成不了气候。

罗芳裘自以为万无一失的杰作,被她几针下去截死了。这也暴露了此蛊的一大缺点,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起效。如果不是经此一遭,罗芳裘甚至浑然不觉——毕竟她从未想过有的人反应能如此迅速。

再次回过神时,刚才的一片动乱竟已经平息。

白衣少女整理了一下仪容,继续开口平静地讲着课。甚至轻描淡写地提了一下刚才的情况,给诸位介绍了医道里面比较偏门的一个分支,蛊类的特点。

她虽然不知道刚才那蛊毒的名字,却能将其中的道理说明白七八分,底下的人还是听得云里雾里,最后逐渐散去。

只有罗芳裘听得分明,久久立在原地,没有动弹,心中谈不上是欣赏还是不甘。

那少女与她擦身而过时,罗芳裘忍不住问了她的名字,以及她的师承。

“柳寻芹。”

她谈起丹道时意气风发,然而私底下却很疏离。只先冲她淡淡地说了三个字,多打量几眼,又多补一句:“我乃太初境弟子,游学至此,兴致偶起上去讲了几句。这蛊是你下的,很精巧,十分难得。但不管是什么东西,拿来害人便不妥。”

还不待罗芳裘答,那少女板着脸,却已经扬长而去,走入人堆。

罗芳裘有预感以后这个名字会广为人知,至少在丹医一道中流传,事实证明她当年未曾看走眼。

她当时起了兴致,便随着她走了一路,最后不知怎么搭上了许多话头。虽说柳寻芹总是很冷淡,但谈到蛊毒之类的却并不少言。

一般而言,正派人士总是将这一类划为不耻,但身旁这位少女却并不如此认为,反而嗤之以鼻,认为这天底下既然存在此类秘法,必有几分道理或是用处所在,说不定还可以拿来救人入药,如今这样想起来,两人竟然也有相谈甚是投缘的一段时光。

“这样啊。”

越长歌在一旁笑得相当心虚,眉梢似蹙非蹙,心中却在不停地忏悔,要不是当年她心中纠结,做的的确过分了一些,害得她家的老师姐在门内见着她尴尬,只好跑去远门游学——不然怎的会随地散发魅力,再者是遇见面前这个心狠手辣的毒女人?!

百因必有果啊。越长歌惆怅地一瞥那女人,报应这不就来了?

罗芳裘冷笑道:“那一段时日我常常与她谈论,后来我与她约定百年以后再来比过。结果这人却寻不见影子,硬生生不知拖过了几个百年。”

“奇怪,她不是不守诺言的人。”越长歌狐疑道:“你这约定——人家真的同意了吗?”

罗芳裘不屑道:“不否认不就是默认了。”

越长歌翻了个白眼,刚想嘲讽她莫名其妙,但转念一想这句话怎么如此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