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第33章(1 / 2)

林爸打水去了, 高志独自面对差点撞死自己的人,难掩激愤:“你就是想杀了我,我知道!”

艺书没有正面回应, 而是招手:“过来看。”

高志方向感很好, 知道那个位置是医院停车场, 猜得出他在看什么, 没有动:“既然你这么讨厌我,那我们就不要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你确定不回高家的话,我回, 希望你不要后悔。”

高董的另一辆豪车,停在一堆三轮车拖拉机中间,漂亮秘书来来回回跑进跑出,弯着腰给车里的人汇报情况。

艺书叹了口气:“我决不后悔, 你继续留在高家,倒是可能后悔。”

这话并非是危言耸听,委托人的确后悔了, 后悔没有早日脱离高家。

在他被证实不是高家的血脉的时候,高董高太就不把他当高家的人了。

他们白手起家, 奋斗了半生,不可能让家业落在一个外人手上。继续抚养他,一方面是有十几年的情感在, 另一方面,是出于利益考虑。

高董多次让高志带带林宜数, 真正的用意, 是想让高志把自己的人际关系, 转交给林宜数。

高志其实都明白, 明白自己继承人的身份已经被剥夺了, 甚至单纯作为孩子,也是半被舍弃的状态。

可是没关系,不继承高氏对他来说没有影响。

他仍然觉得,哪怕作为养子赖在高家,也比认回林家,被当成可有可无的、令人尴尬的存在强。

高志倔强地申明:“我不后悔,爸妈对我很好,十几年的感情,他们不会因为我不是亲生的就不爱我,我们永远是一家人。”

他这样信誓旦旦,艺书反倒有些拿不准。

从委托人的人生影像来看,林宜数一念之差,将自己送进了监狱,也造成了高志的残疾。

高志残疾了,就失去了利用价值,变成了完全的累赘。大抵是出于仅存的怜爱,高家没有抛弃高志,还愿意给他治病。

林爸因为那一场变故,一夕之间苍老了几十岁,出于歉疚也出于心痛,他常常去探望高志给高志送东西。

不过无法避免的,这对父子的关系,定格在了不咸不淡的尴尬中。

另一边,随着时间的推移,高家怜爱的抚养,逐渐带上了施舍的意味。不管高志如何努力,他都变成了被厌弃的存在,好像连呼吸都是错的。

终于,在二十四岁那年,他承认并接受了被厌弃的事实,选择跟林爸回林家。

林爸对他无微不至,丝毫没有嫌弃他的意思。可是,他怎么能面对毁了他人生的林宜数?

林宜数出狱了,悔过了,也赔上了自己的后半辈子。

然而伤害已经造成,高志日日面对凶手,再看着自己那双不能跑跳、笨重死板的假腿,怎么能不怨恨?

心理上的折磨,他不想再默默忍受了,他在林家也住不下去,最终选择了独居。

委托人的人生比较励志,事业有成家庭和美,有了个圆满的结局。

只不过他很遗憾,离开高家太晚,以致耗尽了高董高太的关爱怜悯,也耗尽了自己的忍耐宽容,从而让高董高太有了不愉快的经历,也让林爸夹在中间,煎熬愧疚了一辈子。

如果可以的话,委托人希望避免这样的全员受伤,因此艺书想劝高志早日离开高家。

可现在的高志对高家还有很深的依恋,离开对他来说无疑是痛苦残忍的。

委托人那一世,由于双腿残疾且心中怨恨,对高家的依赖更强,他其实很恐惧离开高家。

此界的高志身体健康,和林宜数也没结下过深的芥蒂,便有了退路有了勇气,等觉察到不对时,他应当可以好好跟那个家告别。

想来想去,艺书决定先静观其变,只多提醒了一句:“别对他们抱太大的期望,你要做好被放弃的准备,我是前车之鉴。”

他字里行间把高董高太说成了利益至上,连亲儿子都能放弃的冷血之人,高志的表情就不太好看:

“林老师是个很好的人,我能理解你对他的依赖。但世上不止你们这一种亲子关系,你何必因为不适应高家的氛围,就把爸妈都当成恶人?他们毕竟是你的亲生父母,这样带着恶意揣度他们,你觉得合适吗?”

“我的揣度很快就会变成事实。”林爸回来了,艺书没有细说。

十一月份,天冷了,医院没暖气,用热水洗洗手擦擦脸能舒坦不少。

艺书和林爸习惯性用毛巾抹了把头发,洗完就头顶冒烟,看着热气腾腾的。

高志坐在凳子上低头玩手机,对着屏幕上映出的精致发型撇了下嘴。

“今儿个怪冷的还。”林爸尝试打开话题,与儿子们畅聊一番。

“嗯。”高志噼里啪啦地按着手机键,好像很忙的样子。

艺书拍了拍病床:“爸坐着歇会儿。”

显然,俩娃都不想聊,林爸只能一起沉默。

待他把桌上摆的日历,从一月到十二月,逐字翻看默读了78十遍,两个小时的时间才终于打发过去。

走出住院部大厅,看到无比显眼的轿车,林爸出离的愤怒了:合着姓高的一直都在,他就是不想进去看儿子!

不等林爸上前质问,高董的秘书过来通知他们:“四座的车坐不下这么多人,高董出钱,给你们另租了一辆。”

秘书说完回到驾驶座,油门一踩就走了。

带着俩儿子坐上租来的面包车,林爸憋了一肚子的火。

乡镇公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的,车子颠簸的厉害,艺书这个脑震荡患者,没多远就开始反胃。

“爸…我想吐。”

“哎哎,可不兴吐车里啊!”车主连忙刹车,“下去吐。”

林爸搀着艺书下车,见他漱了口吹会儿冷风,脸色就好看了不少,提议道:“要不然,咱骑电动车回去?”

几公里的路,骑电动车要不了半小时,不至于冻着。

“好。”电动车能躲坑,至少比面包车舒服。

林爸跟车主商量,不去九堂村了,让他开慢点,把他们捎到镇上同事的家里。

高志不会骑电动车,艺书脑震荡也不能自己骑,便只借了一辆。

林爸在前面扶着车把坐好了,后面俩小的却不上车。

艺书:“你没坐过电动车吧?我怕你没经验掉下去,得坐后面保护你。”